“那丫头也是个精怪的,竟然送个男生这样的东西”。
张筱叹了一声,“那时候阿寻还没喜欢上郁采,只特别喜欢逗阿采,阿采被他逗的狠了,这才发狠说要捉弄回来,结果就送了这么一个秋千,还生怕阿寻看过一笑之后就扔掉,特意合成一张阿寻坐在秋千上开枪的照片,取了个名字叫力与美,帅气的一塌糊涂,阿寻果然上当,宝贝似的把秋千摆在房里,搬家搬了好几次也没舍得扔,对了,那张照片,他一直当书签用的,我给找找”。
照片上的简寻双手握枪,微眯双眼,略带稚嫩的脸沉凝专注,配着身后绚烂的彩霞,花枝缠绕的秋千,完美的阐释了力与美的结合,简建军哼了一声,脸上的愉悦却显而易见。
张筱暗舒了口气,知道自家姨父这关至少过了一半,下面就看那两个人了,“对了。姨父,阿采已经动身了,我们也走吧”。
简建军几人到酒店时,郁采已经在等着了。见了他们落落大方一笑,伸出右手,“简叔叔,您好,我是郁采”。
因为张筱一番准备工作,简建军先入为主,已对郁采颇有好感,一见郁采大方有礼气质温雅,好感更是直线上升,多年不化的冰雕脸也有解封的迹象。看的简寻啧啧称奇。
不一会,张家父母也到了,一桌子人高高兴兴开始吃饭,郁采同学自然被安排在简寻身边,简寻小警官自然不遗余力展现自己的绅士风范。几位家长见了自然也是满意无比。
酒至半酣,简建军不经意般开口了,“听说郁采同志很会写文章?”
郁采笑了,笑的真心而愉悦,甚至带了几分梦幻,笑的一桌子人莫名其妙,简大校喜怒莫测。“我问的很好笑?”
郁采连忙摆手,“简叔叔您误会了,我写过一篇军旅文,猛一下身临其境的听到有人叫我郁采同志,很亲切”。
“怎么想到写那个?”
“这个还要谢谢简寻,那时候他喜欢跟我说他小时候的事。听多了,就想写了”。
简寻得瑟了,“爸,您有时间看看,阿采在扉页写的那句。致我青葱岁月的青葱少年,就是写给我的”。
张筱一声尖叫,“阿采,你真是太不够意思了,我竟然不知道!”
郁采不好意思一笑,“那本书本就是以主角回忆父母的英雄岁月,再对比自己当下的生活为线索写的,很大部分借鉴了简寻的叙述,很多情节都有简寻和简叔叔简阿姨的影子,我实在没胆子跟你说,生怕冒犯了简叔叔和简阿姨”。
“那你现在倒敢说了?”
郁采站起来端起酒杯,似笑非笑瞥了简寻一眼,“这不是见简叔叔根本没简寻说的铁面神似的人物,分明就是侠胆柔情么?简叔叔,我敬您一杯,有冒犯的地方您大人大量千万别跟我计较”。
简建军瞪了简寻一眼,端起酒杯,“那本书我看了几页,写的虽稚嫩,倒也还凑合”。
张筱再度一声尖叫,“啊!那句‘我不知道什么爱不爱的,只知道我想跟你一起过日子生娃’不会真的是姨父你说的吧?”
简建军脸黑了,张筱捂住嘴,张经田夫妇不厚道的笑了起来,简寻怒视,“张筱,你可以闭嘴了!”
张筱悻悻,“这么劲爆的事,我惊讶一下都不行啊?”
张经田打圆场,“小采,多吃点菜,阿寻,给小采盛点汤”。
费远帆站了起来,“姨父,我敬您一杯”。
眼看饭桌上气氛又融洽起来了,张筱不甘嘀咕,“怪不得阿采那本书卖得最差!”
张筱声音不大,别人也许听不见,坐她身边的郁采却听了个一清二楚,还没咽下喉咙的一口汤喷了出来,呛的连连咳嗽,张筱忙拿面巾纸帮某个苦命的人擦嘴,另一边简寻也手忙脚乱的去帮郁采擦,由于嘴角部位被张筱先占领了,简寻只好去擦衣服,而鉴于郁采同学为了维持自己的淑女形象,喝汤乃是一小口一小口喝的,即使忒没形象的喷出来了,喷的范围也有限,所以简寻擦的部位——
于是跆拳道出身的郁采同学一发觉有人毛手毛脚的摸自己的敏感部位,下意识一把捏住对方手腕,同时快速而灵活的起身一个旋身,再一个漂亮的过肩摔——
简寻被攻了个措手不及,等回过神来已被郁采极度彪悍的摔了出去,只来得及撑着椅背勉强稳住身形,没被摔个狗啃泥,一桌子人目瞪口呆——
“哇!好棒!郁阿姨好厉害!”
小姑娘稚嫩的欢呼声惊醒了一屋子人,简寻双眼冒光,“不错嘛,这几年进步不少啊!”
郁采尴尬的直想撞墙,正咬着唇不知所措间,简寻目光下移,暧昧一笑,“看来有些人这几年长的也不只有功夫嘛!”
郁采本就发烫的脸一下爆红,也管不了什么礼貌了,一低头冲出了房间,简寻哈哈笑了起来……
弟一百四十章(三)
陶家人刚踏进张家宽敞豪华的客厅就看见简建军歪在沙发上捧着书发呆,陶耘一见就笑了,“简大校什么时候爱上看书了?”
简建军轻哂,将书递给他,“简寻看上的那丫头写的”。
陶耘感兴趣了,“哟,阿寻看上了个作家?”
陶母陶其华也凑了过来,简建军勉强保持着自己的面瘫脸,“那丫头听说还有点名气,其华听说过没有?”
“听说过,不过没看过,那时候我一个朋友的女儿整天追着我要左采全集的精装版,小姑娘们爱看的书,我可没那个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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