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雪英费许多力,终于在一家餐馆前站定,犹豫不决地四顾张望,似在寻人。半天没找到目标,又被人推来搡去,犹如大海中一粒舟,不免令他焦灼地攥紧布包栓带。
忽然有人从身后蒙住他眼,装腔作势:“靓仔,今晚回我屋企,大把钞票给你拿,弄不弄?”
“默哥。”黎雪英扒着辛默遮挡在眼前的手掌,下面的嘴角却已弯起,那声中更是依赖信任,任谁听了都要心软,“我出门忘带call机,路上一直担心,怕你等不及走开,又怕寻不见你你着急。”
辛默索性拉住黎雪英的手,牵他大步往餐厅里走:“我到早,你半天没来我还当找不到,出来抽根烟蹲你。看你在门口望半天,是在找我人吧?”
黎雪英一进门就抽回手,见满屋人,不好意思地张望一圈:“我以为你走,毕竟已经晚过半个钟,是这段路太难行。”
“我想也是。坐公车来?好在没骑单车,不然更寸步难行。车子也不敢放门外。”辛默带他直到窗口的二人桌前,“点过前菜,这就上咖喱。”
“做什么到这么远地方来食咖喱?你的茶餐厅不一样有,默哥做给我吃就好。”说着举起菜单左右翻过两下,又不自在望着窗外人群川流,“这里乱哄哄,人好多。”
“热闹就对,油尖旺哪有不热闹的道理?再过两月你入学,不见得有时间来。我还叫了桌,等下去dio?有场rave我拿到票,听说不错看。”
黎雪英惊得放下筷子,圆润双眼睁大,连忙摆手:“我不好去的默哥,我不会跳舞。”
“你想什么,dio不代表夜总会,这里的夜场你迟早见识一次,我带你总比你日后独自去好。”说话间咖喱就上桌,辛默给黎雪英夹过一块牛腩,“食过全九龙,就数他家味最正,最勾人,你尝过一回日日想,试试看。”
黎雪英不再推脱,将信将疑地咬过一口,浓郁的咖喱椰香在唇齿流转,舌尖更是细软的牛腩,仿佛入口即化,让人不禁怀疑竟有这样滑腻的r_ou_质和浓香的咖喱。
“好味!”黎雪英双眼再次瞪大,像只食髓知味的小动物,低头飞快扒两口白饭。
辛默常觉自己遇见黎雪英后改变良多,譬如以前从对食色不屑一顾,如今却总想方设法在香江的角角落落挖掘美食。而无意间的发现更会惊喜,心中首要想起的依旧是阿英。再譬如他自诩唯吾独尊,信奉从不讨好他人的真理,眼下却因一句咖喱好味竟心生至高无上的荣幸,恨不得带他将此生食过的好味都尝遍。
第十九章 迪厅
dio刚在香江走红时,还不受欢迎,多是后生在场。后来不知从什么是后起,夜香港中无处不在,他们的接纳更广泛,风格更多变。
通常场地的风情也别样,譬如辛默带黎雪英来的这家,推门而入宛如一脚踏进卡萨布兰卡。场地在地下,尽管狭窄,却风情摇曳,红灯绿酒,小小空间内装的是饮食男女,是挥霍青春,是放纵狂欢。或许无论在哪个年代都一样,年轻人需要这样的场所。
对于有需求的人来说,这个场所也可以是浪漫和放纵的结合。对于初次踏足的黎雪英,却是浑身不自在,宛如看到群魔乱舞。
辛默自打进门以后便目光一直在他身上,见他如幼猫仔,被身旁人惊得汗毛竖直。辛默放声大笑,他的笑声转瞬间被人群和音乐淹没,唯独面孔在五光十色的照s,he下更加英俊耀眼。
黎雪英无奈望住辛默,攥着他的手便又紧了紧。他想轻声叫默哥,一想张口声音也要被淹没,索性拽拽他手。
辛默眸子亮晶晶,弯下腰凑他面前听他说话。
“默哥!”黎雪英冲着他耳朵大喊,“要不咱们还是走,这里人太多,我也不会跳。”
“话什么?听不见!”辛默同样回道,随即放开他手转身,“我拿点喝的,你稍等。”
辛默刚一转身便消失在人群中,瞬间黎雪英面前只剩群魔乱舞的人群,立马惊出一身汗。他有些怯生,只敢站在原地不走开。
辛默手上端着两杯酒,一转身见黎雪英在原地踌躇不安,活似与大人走散,在原地等回来认领的小朋友,心下就柔软许多。
他将一杯酒递给黎雪英:“没有果汁,这杯很淡酒味。”
黎雪英连忙推拒:“我不能喝酒,家姐和阿爸闻到更要发火。”
辛默劝说很久,黎雪英才终于接过那杯酒。要知辛默同黎雪英年纪五岁相差,人生态度和娱乐方式更是云泥之别。对辛默来说,夜色是很好东西,是完美掩护。他知黎雪英若顺利进入大学,迟早有日会走入这红灯绿酒生活。逾期旁观,他更乐意趁早参与其中,带他体察多种快乐模样。
黎雪英的酒量并不很好,因此一杯下肚,没多久面皮就发热。一旦破戒,又尝到神奇滋味,便够胆起来,又要贪杯。
辛默将自己手中杯给他,这杯酒j-i,ng度数高些。再一杯下肚,心跳如雷,血液加速,连耳边音乐巨响也不似刚进门那样聒噪。黎雪英侧脸偷偷打量在一旁已随人群跳动起的辛默,目光总时不时放在他身上,一双眸子笑意淋漓,令人心生亲近。
虽不见得黎雪英初尝酒好味便食髓知味,但他的的确确被此刻不同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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