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璀璨星光》作者:甜糖
文案
言晴回国那天,二十四小时内便与苏牧遇见了三次。
第一次,在人潮拥挤的机场隔着人群遥遥互望。
第二次,他坐在舒坦的后座,她坐在出租车后座,两人隔着两道车窗对视。
第三次,她被他堵在女厕所门口,抵在门后炙热轻喘的呼吸声在她脖颈处淡淡发痒。
......
言晴听到了五年后最性感的声音,有些咬牙切齿又莫名的有些怀念,他一边亲她最为精致的锁骨一边低哑:“小骗子。”
那是她听过最动听的情话。
在时光深处,你有没有曾经一眼便能在所有人群中找到自己心中最璀璨的那颗星光。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破镜重圆娱乐圈甜文
主角:言晴、苏牧┃其它:不虐的破镜重圆文
第一章
你有没有曾想过,有一天会再次遇到你世界里,最亮的那颗星辰。
我想过。
--言晴。
如果有一天,小骗子回来了,你会如何?
我想,继续爱她。
--苏牧。
美国洛杉矶体育馆。
er摇滚乐队在八月三十一日这一晚,在这举行最后的一场演唱会。
此后,再无er乐队。
体育馆已进入最后的尾声,即将结束。
所有现场的粉丝,都无数次的喊着“安可安可…”声嘶力竭,甚至有点撕心裂肺。
五颜六色的荧光棒在灰暗的馆内闪耀着,应粉丝的要求,er乐队在最后一首曲目唱完之后,再接连的唱了好几首大家都喜欢的,耳熟能详的歌曲。
在最后一首歌曲结束之后,现场的粉丝手里摇晃着荧光棒,嘴里依旧喊着“安可……”
台上静默了有那么一下子。
主唱阿天拿过话筒,喘着气笑着对现场所有的粉丝喊着:“还想要听吗?”
“想!”异口同声,响彻了整个体育馆内,声音的穿透力传遍了周围。
阿天弯唇一笑:“最后一首歌曲,由你们最喜欢的晴写的,想听吗?”
“想!”
底下的粉丝,像是疯了一样的。
晴,美其名曰er乐队的鼓手,但实际上,还是一名颇有才华的作词作曲者。
er乐队最开始出名的曲子,便是由“晴”写的,er乐队也是因为那一首歌曲,而入选为最受欢迎的新人乐队。
从而以一曲成名。
言晴坐在架子鼓面前,台上不太明亮,灯光都全部暗了下去。
她弯唇一笑,一束光打落在她的面前,这一首歌,是她在多年前写出来的,但一直都未曾作曲,不舍得,也不愿意唱给大家听。
舞台上,所有闪耀的光,在一刹那之间,全都落在了她的那一处。
咚咚咚咚……前奏响起。
言晴对架子鼓的熟练程度,已经是出神入化了。
她以双倍摇摆闻名,这一个前奏,也正是她最熟练,最引以为傲的双倍摇摆。
现场的粉丝,尖叫不断。
“啊……啊啊啊啊……”
“天哪……我的晴最喜欢的双倍摇摆。”
“我的天哪……”
她在炫技,也可以说是在做一个告别。
言晴会唱歌,声音很有辨识度,只不过乐队有主唱,一般的时候,她从不单独唱歌。
但这一次的新歌,她要最先开唱。
一身黑色的服饰坐在那一处,她的服装跟队员的一样,除了有细小的区别之外,并无其他的不同。
她的唇角含着一抹笑,抬眸看向摄影机的时候,朝底下的粉丝眨了眨眼,一个wink,就这样的撩着粉丝们嗷嗷大叫。
“天,晴还是那么的调皮。”
“对啊对啊,我的妈呀,我要被她撩的不行了,怎么可以给我们放电呢。”
“好不想这个乐队解散啊。”
“为什么要解散。”
双倍摇摆表演完之后,言晴动了动眼前的话筒,准备唱歌。
她喝了口水,抬眸看向一整天的红色海洋一般的景色,眼里闪过一丝感动,er乐队成立三年,一起经历了不少,可最终一直都跟随着的粉丝,却真的是从她们的第一首歌开始,便一直都存在着。
“在最后一首歌之前,想跟大家说几句。”从她嘴里流露出来的是标准的美式英语,言晴这几年,什么都没学会,唯独英语,说的流畅了。
“感谢r乐队的支持和喜欢,虽然以后解散了,但我们依旧会在你们需要我们的时候回来,我也一样,接下来的这首新歌,送给你们,也送给我自己。”
歌曲:《他是璀璨星光》。
……
这一首歌献给自己那久违了的青春,以及久违了的人。
他没有来,那便把他写进歌里。
……
演唱会结束之后,后台。
言晴跟另外四位乐队的成员哭做一团,她们都不是感性的人,但今晚却真真实实的被感动到了。
被粉丝,被自己的梦想,被所有的东西。
今日之后,便已各自散场了。
当初组建乐队的时候,谁都没有想过,她们可能走这么远。
“晴,你真的要回国了?”
言晴伸手擦了擦自己眼角的眼泪,弯唇一笑:“回,明晚的飞机。”
她终于要回国了。
从后台离开之后,一行人回了她们居住的地方,外头的粉丝太多,不适合出门活动聚餐。
便在家里准备了一些吃的,她们五人天南地北的组合在了一起,这种缘分难得。
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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