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出汗,是淋了雨了。”
“是吗?不过我真的不冷,脸上流的倒像是汗水。”于爱军笑一下,“看来这场雨不会太大,你看,起风了。”
“走,咱们还是赶快回家吧。”王金凤说,她担心于爱军感冒加重,所以催着走。
“你说于定顺也放心,要是摸黑来一辆车,还不把工地上的东西拉个一干二净。”发动摩托车的时候于爱军咕噜说。
“赶快走吧。”王金凤催促说,又小声自语道,“清平世界,怎么会乱到那种样子呢。”
两个人回到家里,王金凤用暖壶的水洗了手和脸,又让于爱军洗。她看一下时间,却还不到四点钟。她到炕上靠墙拥着被子坐下,预备坐等天亮。于爱军也预备上炕,刚迈了一条腿上炕却又返身下去。他到炕对面的专属于王金凤的梳妆柜前站住。桌子上放着他的感冒药。
“又要吃药。”王金凤不高兴说。
“吃,吃一粒。”于爱军背对着妻子,也是不好意思。这一次感冒,真让他羞愧难当。
“你呀,快要拿药片当饭吃了。”王金凤埋怨说。
于爱军看着手上那么一小粒感冒药,心里想:这管什么用?他犹豫着,脑子里判断妻子有没有在炕上看着自己,或者会不会就猜到自己的心思。他小心翼翼,尽量不弄出声音,把三粒药拿在手里。对着王金凤的梳妆镜,他张开嘴,同时一仰脖,手把药片往嗓子眼里一送,不用喝水药片已经到肚子里去了。
他低下头,对着镜子隔着衣服摸一下肚子,孩子撒谎获得成功一样心里感到特别高兴,掩饰不住,于是脸上露出笑脸。他在镜子里端详自己的笑脸,觉得脸上气色很好。他预备转身对妻子说:看,我不用喝水就能吃药。可是,在镜子的一角,他突然发现原来那上面还有着妻子的一张脸,不过没有自己的形象大,清晰度倒差不多。那是几乎整个的妻子的形象,他略一弯腰,还看见半面炕、炕上的铺盖和妻子身后的墙壁,甚至还有坑上面顶棚上挂着的发着亮光的节能灯泡。于爱军一下子不好意思起来。他转过身去,脸上嘻嘻笑着。王金凤仰头向上,却没有看他。于爱军疑心自己刚才看错了。他于是恢复正常,想起自己要说的话。
“看,我吃药都不用喝水。”
王金凤扭头看他一眼,笑一笑。
“快上炕吧,地下冷。”她仍然笑着,一脸的温柔,眼睛里荡漾着的关爱似乎要满溢出来。
于爱军跳上炕。
“不冷。我真的不冷。我感觉好多啦。”于爱军不好意思说,身子却已经钻到被窝里。
“你呀,就是爱面子。其实感冒算什么病?你却不敢承认和面对。”王金凤摇摇头,脸上笑容却没有消失。“大娃,”于爱军脸趴在枕头答应一声。“让你跟我受累了。也受了许多委屈。”
于爱军扭头看一眼妻子。他觉得妻子的话有些虚——为什么是“虚”呢?他自己也说不上原因。他就用这种迷惑不解的表情看妻子。看了一会儿,他扭头又把下巴颏抵到枕头上,眼睛看着地下摆着的几双鞋子,其中就有自己刚刚脱下的那双泥土混合着斑斑水迹的人造革皮鞋(那是早上去医院时候妻子特意找出来的,刚才走的急,他直接穿到了脚上)。这双鞋的鞋面很好,但是于爱军知道右边那只鞋的鞋底裂了一条口子,大约要断了。妻子的鞋已经放到炕底下的鞋坑里,看不到。于爱军身子蚯蚓似的往前挪动一下,预备在炕底下凹进炕洞里去的鞋坑里找到妻子那双鞋。不知为什么,他就是要看一看那双鞋子的摸样。他看见了,那是一双浅灰色(原来是纯净的白色)带黄边的平底合成革旅游鞋。鞋子有些地方已经开胶断线,总体却还完好,也没有黄泥上面,只是沾着一些水迹。鞋尺码很小,对于爱军来说,简直没有他摊开的手掌大。鞋底是一双金鱼图案的手工绣制的鞋垫,颜色鲜艳,金鱼生动地似乎在水里游着。“呵,我那双鞋的鞋垫都要碎成布片了,她这双却这样好,这么干净。她一天一换吗?”于爱军在心里摇摇头,“我不知道。可是,到底是女孩子爱干净,会打扮,连脚底下也是这样。”他在心里嘲笑一番,“我可没有这份闲心思。可是,我的闲心思都去了哪里?我也是这么大岁数了,没有一点儿成绩做出来,可是,我,整天都在忙些什么呢?”于爱军开始责备自己,眼睛却看着王金凤那双鞋子,“这么小?她却穿着它洗衣做饭,还有种田,还有……唉,做女人不容易啊。”于爱军想起王金凤之前对于自己是女人发过的一通感慨,他忽然觉得自己才理解了女人,“嫁人,陪男人睡觉,生孩子,操持家务,最要紧的是,离开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亲戚朋友,突然来到一个自己不熟悉的环境,这里的人都是那么的陌生,唯一的,就是对自己的丈夫还算熟悉,但也未必熟知。假如这个丈夫对她不好,那么,这个女人该怎么办呢?离婚?回娘家?假如这个男人对她好,那么,她又能得到什么?即使她得到了属于她的并非虚情假意的甜蜜爱情,也只不过是尽其一生罢了,相对于她委身的这个家族来说,她始终是一个外人,一个男人的附庸,孩子的名字里不会有她的符号象征,她的来去是那么匆匆,不带来什么,也不会带走什么,微小到仿佛一粒尘埃,轻细到似乎一缕晨风……女人,命里注定要比男人多承受一次悲欢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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