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死者是木下贵和,吊死;第五个死者是香取恭生,被砸死;第六个死者是卜部六神自己,被刺杀。当卜部说出诅咒的时候,我们的心中便也按照卜部的顺序为死者们列了一张隐形的死亡先后顺序表。何况事后也表明,每个人的死亡时间都和卜部的诅咒没有太大的差别。所以,我们很自然地中了卜部的圈套。可是,我们现在所认定的死者的死亡顺序,实际上是假的!
“而卜部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或者说,这样费尽心机地改变死亡顺序,有没有什么好处呢?当然有!但是,种种的好处也只有在我们看穿了真正的死亡顺序之后,才能有所发觉。好了,现在让我们一一分析各位死者的具体情况吧。预告中的第一死者千晶惠美,是背后中刀而死,只不过尸体被火焚烧罢了,所以卜部的诅咒可说和事实并不相符。但是因为尸体被火焚烧过,所以死亡时间判断得并不准确。根据法医的判定,死亡时间是在晚八点至十二点,但是根据十点钟经过案发现场的列车上的乘客的证言,可以推知,在十点之前,大火并没有烧起来,由此警方立即将千晶惠美的死亡时间推断为十点到十二点之间。
“预告中的第二死者松下放庵,是先被人按在水中,失去知觉后,才被人用刀杀死的,可以说也和卜部的诅咒不相符合——只不过是表面事实符合而已。由于尸体在热水中浸泡的时间过久,也无法精确地判定死亡时间,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八点至十二点之间,但是由于警方中了卜部的圈套,于是将这具尸体认为是第二个被害者,所以最终判定死亡时间是十点至十二点之间。
“预告中的第三死者菊川雅美,是最后才发现的,被人从远距离开枪射杀,死后还被埋尸。法医判定是在二十四日晚十点至二十五日凌晨一点之间死亡。预告中的第四死者木下贵和的尸体最先被人发现,据推断是在二十四日晚上十一点半到二十五日凌晨一点之间死亡。初看下来,每一个人的死亡时间都和卜部六神的诅咒没有多大的矛盾,但是也不能完完全全证明卜部所诅咒的顺序就是这四个人的正确被害顺序!
“说到这里,我们仍然没能弄明白各位死者的真正死亡顺序,甚至连证明卜部设置假概念的有力证据都提不出来。那么,我们先假设卜部确实这么做了,如何?我早已经说过,各件事实都是互相联系的,我们不妨先做这个假设,然后再慢慢推理。好了,现在卜部六神确实耍了个圈套,我们推测这四个人之中肯定有几个人的死亡顺序是不对的。那么问题的关键是:真正的死亡顺序究竟是什么呢?
“我们注意到,第一死者千晶惠美在死后被人焚尸,而第二死者松下放庵在水中浸泡的时间又太久,结果造成二人的死亡时间都难以推断。那么,是不是有这种可能,这二人的死亡顺序正好是相反的呢?也就是说,第一个死的人不是千晶惠美,而是松下放庵!好了,要让这种假设成立,我们必须要找出一个原因——让凶手一定要这么做,或者说这么混淆视听必定对凶手有利。
“那么,究竟有什么好处呢?如果第一个被害者是千晶惠美,则将整个连环命案的发端推后到了晚上十点,因为千晶惠美的死亡时间在十点之后。而若抛开第一个死者的影响,我们知道第二个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在晚八点至十二点之间。也就是说,凶手让千晶和松下交换死亡顺序,是为了让罪案原本发端的时间狡猾地‘延后’!那么,我们先假设第一个死的人不是千晶,而是松下的话,也就是说,罪案的发端不是在晚十点,而是早一些,最早可以在晚八点左右——这就是松下的可能的被害时间!
“不错!如此颠倒被害顺序是为了‘延后’命案开始的时间。那么‘延后’命案开始的时间,又是为了什么呢?大家都应该很自然地想到制造不在现场证明吧?是的,我们仔细想一下,能因这件事情而得到不在场证明的,究竟是谁呢?根据鲇川所列出的时间表——虽然错误百出——我们得知,北条圭吾是在九点半离开酒店,十点到达山顶。而既然警方错误地认为罪案发生的开端是在十点之后,那么很自然,北条圭吾就和罪案无关啦!
“总之,根据‘被害者顺序被故意调换’的假设,我们推断唯一能从次诡计中获得好处的人就是北条圭吾!”
御手洗浊得意非凡地指着北条,而北条竟然也毫不生气,反而面带微笑地说:“好精彩的推理!那么,御手洗君请接着说吧,我的不在现场证明究竟是如何制造的?”
御手洗点头,“根据假设,第一个被害的人其实是松下放庵,而松下根本不是在十点之后被害的,而是在八点到十点之间被害。那么会不会是北条圭吾前去杀了松下呢?很遗憾,北条圭吾除了十点之后的不在场证明之外,还有九点半之前的不在场证明!根据酒店老板的叙述,北条圭吾在那夜九点半之前,一直待在酒店中,偶有几次外出,不过时间上并不足以前去杀死松下放庵!
“真是麻烦!而且根据路程上来推算,北条圭吾在九点半搭上计程车,根本不可能先去杀死松下放庵,然后在十点出现在那个山丘的。但是,请注意一点,第二个被害人——根据假设推理出的第二被害人千晶惠美的命案现场,却在‘黑老鹰’酒店和a山之间!也就是说,北条圭吾没有余裕赶到松下放庵的被害现场,但是却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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