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是肯定要的,而且蓝狐的丢失已经让林剑心里难过了,要是大巫他们再出点什么事,他一定会更难过。
如果找到了大巫,至少心里还能高兴点,大巫算是林剑来这里的第一个朋友,有他在,和蒙瑞斯举行伴侣仪式的时候还有朋友一起见证,不会让人觉得孤零零的。
回到山洞,看到那辆货车,林剑差点没抓狂,自己只不过离开了十几天而已,那车不但最后一个后视镜没有了,就连车头上的铁皮都不见了,那被拆的乱七八糟的车头令人不忍直视。
蒙瑞斯上前闻了闻味道说道:“是老虎的气味,应该是凯库留下的”
“凯库?”林剑没听过这个兽人的名字
“是我们部落一个还未成年的雄性兽人,他喜欢收集各种奇怪的东西,这个应该就是他做的,要去找他要回来吗”即使蒙瑞斯和部落里的兽人相处不多,却记得每一个兽人的气味,了解他们的性格。
“算了,反正也不打算回去了,这些东西在这里也没用了,轮子都破了,也不能开了,他既然喜欢,就让他拿走好了”无法理解那个叫凯库的兽人怎么对这些硬邦邦的铁块有什么兴趣,不过既然对自己没有用处,其他兽人想要就给他好了。
“恩,你还没吃饭,我去别的兽人那拿点水果给你吃”说完,蒙瑞斯想走出洞外却被林剑拉住了。
“我们的伴侣仪式等找到大巫后在举行好吗”林剑有些愧疚地问道,本来是自己说等蒙瑞斯伤好后就和他结为伴侣的,但是现在,部落的草房没有建好,大巫又不知所踪,真的不适合现在举行。
“我也是这样想的,建好房子后部落会举行一场大型的火舞会,我们可以在那天结为伴侣”蒙瑞斯很赞同林剑的提议。
“恩,你不反对就好”林剑很开心蒙瑞斯同意他的意见,等他出去拿水果时,将车头里的零食还有各种调料和小物件拿出来,这些都是妹妹让他买的,现在不回去了,这些就变成他的了,虽然会竟然思念妹妹,不过他一点都不后悔,妹妹已经长大了,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了,而且这些年自己的奖金和妹妹的奖金,足够她缴学费和生活了。
高一时就突然失去双亲的林剑活得一直很累,比他小两岁岁的妹妹林云那时才读初二,兄妹俩相依为命,做哥哥的总是想方设法让妹妹能过得好一点,家里积蓄也不多,父母死亡得到的赔偿也不多,还好兄妹俩都很争气。
尤其是林剑,从小就是个实心眼,因为经常和父母去田里干活,所以对种田很有兴趣,生在南方的他,每年夏天暴雨台风来临,都会让水田的稻谷倒下,收割的时候很辛苦,他那时就希望能种出一种不需要在水田里也能活下去的水稻。
随着接触的越多,林剑对这些农作物越有兴趣,后来知道袁隆平叔叔的杂交水稻那么厉害后,他也立志要成为能种出比杂交水稻更好的农民科学家。
凭着勤奋务实的想法,林剑几乎所有的课余时间都用来研究这些农作物,了解的越多,在农业方面越来越突出,最后终于在导师的指导下成名于农业领域。
这其实也多亏了妹妹当时替她赶走了那些女生,妹妹因为是个腐女,为了帮自己接受男生,义不容辞地在外宣称以后要当自己的老婆,结果大家都望而却步,妹妹也变得没什么男生追。
妹妹大学时选的是医学专业,林剑知道学医是很辛苦的,因为它不但是一个学科,更是一种责任,既然选了医学,代表有可能当医生,要治疗病人,只能认真对待,谁也不想当一个庸医,妹妹更是如此。
父母车祸治疗不及时去世给妹妹留下阴影,也许她那时候就已经决定要当医生了,所以才会毫不犹豫地选了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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