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老板两碗都不要加芹菜呢?
小姑娘不喜欢的东西,他也不喜欢。
“嗯。”林语茉不疑有他,现在是上班时间,店子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老板记错也是常有的事。
她轻轻地吹了吹勺子上的馄饨,馄饨刚做好,还有些烫。这家店是老字牌了,开了好多年,馄饨都是现包的,皮薄馅多,十分可口。
只是平时林语茉赶着上学,没时间过来这边。现在提早半小时出门,时间足够充裕了。
***
距离小饭馆不远处便是公车站,林语茉眼尖,刚上车就看见后面倒数第二排是空的,一连抓住陈琛的手向后面走去,完全没注意到陈琛变化莫测的脸。
她,她……居然牵我的手了耶==
车子很快挤满了人,刚坐下位置,林语茉习惯性地望向窗外,她喜欢坐靠窗的位置,这样沿途还可以欣赏窗外的美景。
蓦地,她突然从窗户玻璃上的反光看见后面两个女生,正偷偷拿着手机拍隔壁的人,可能是角度不好,她们一直变换手机的方向。
林语茉侧头,眼睛黑溜溜盯着她们,那是三中的校服,和他们不同学校。
大概没想到林语茉会发现,两个女生迅速把手机塞进口袋,装作若无其事地聊天,眼睛却还时不时瞥向陈琛。
陈琛顺着她的目光,正想转头,就听见林语茉在一旁说道,“你背课文吧,我帮你看着。”说着抽走了他怀里的书,随意翻了几页,
余光瞥见两个女生失望的眼神,应该是没有看见陈琛的正脸吧,她心下暗乐,“就第一篇开始吧,沈复的《童趣》。”
“……”
陈琛咽下一口唾沫,乌黑的双眸盯着她,踟蹰地开口,“我,我不会。”
“没事,你背不会的地方我提醒你译文。”林语茉没理会他,用手把背诵的内容盖住了,侧头看着他。
“……”
他的小姑娘怎么这么认真
这种时候不是应该好好利用时间,交流感情吗==
“余忆童稚时,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夏蚊成雷,私……私,”他接不下去了,前面的还是因为每天语文课代表都带领读这一篇课文,才勉强记得住。
“夏天蚊子发出雷鸣般的声响,我暗自把它们比作群鹤在空中飞舞,”林语茉看着他支支吾吾地,提醒他道。
“私比作群鹤舞于空中--”
“不是比,是‘拟’,私拟作群鹤舞于空中。这里的‘拟’是‘比作’的意思……”
小姑娘软软糯糯的语气好似天籁之音,原本枯燥竟也变得生动有趣。
“夏蚊成雷,私拟作群鹤舞于空中,心之所向,则或千或百,果然鹤也……”
……
……
“一日,见二虫斗草间,观之,兴……兴”陈琛还在思索着,突然感觉肩膀有重物落下,他侧头,看见小姑娘正打着瞌睡,脑袋随着车的摇摆一晃一晃的。
他唇角向上,温柔地帮小姑娘调整了头部,让她更舒服地靠在自己肩膀上。
斑斑驳驳的的阳光透过树梢,星星点点洒在林语茉脸上,她不自觉地皱了皱眉头,大概是为了避阳光,往陈琛的肩膀又靠近了一点。
头发轻轻扫过陈琛的下巴,痒痒的,仿佛有一根羽毛从心上划过,荡起一圈小小的波纹。
陈琛轻轻地拿开了小姑娘怀里的书,随便翻了一页打开了册子,举在半空,遮住了窗外的阳光,一片阴影霎时照在林语茉脸上。
“嘶--”后面传来倒吸冷气的声音,陈琛不满地转过头,看见是后面站着的两个女生,冷冽的目光从她们身上扫过,做了个“嘘”的手势,又侧头看着肩膀上的人。
眼神是前所未有的温柔,和刚才的冷冽判若两人。
他微笑地凝视着小姑娘的睡颜,长长的睫毛像一把把小扇子,小姑娘的面孔很精致,皮肤白皙,可能是刚才晒到了太阳,双颊有点微红。
有几缕碎发扫过小姑娘的眼睛,陈琛看见小姑娘的眼球转了转,以为她要醒了,没想到她只是动了一下,连眼睛都没有睁开,又接着睡了。
他低低笑着,轻柔地把小姑娘的碎发别到耳后,小巧的耳垂勾着他的心弦,刹那间,仿佛整个世界都静止了,只剩下了他和她,他双眸所见,也只有她一个人……
他突然想到了之前在一本书上看见的一句话:海中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
原来,就是这种感觉啊--
作者有话要说: 陈琛:360度无死角的媳妇儿~【心里美滋滋】
☆、第10章
一晃半个学期过去了,初三的课程极为紧张,不仅要接受源源不断新的课程,而且还要复习旧的知识。
两个月来,林语茉都是和陈琛一起上下学,每次途中林语茉都会抽检陈琛的背诵,有时是语文,有时是政治。
以前这种死记硬背的东西在陈琛眼里简直苦不堪言,他宁愿做十套数学卷子也不愿花时间背诵一篇课文。
可是现在不同了,有了媳妇儿,谁还在意这种东西?
况且他还可以借此机会和媳妇腻歪,何乐而不为?
也正因为如此,他的成绩提升得很快,现在已经是班上的中等水平,如果无意外,中考也是能考上s市的重本,不过是扩招生而已。
他对此倒是很满意,只要高中能和林语茉在同一个学校就可以了,只是林语茉并不这么想,她觉得陈琛还有很大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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