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着,跌跌撞撞地想要找个位置,明梦柯绞尽脑汁去想下一步该怎么办,直到陌生的女孩停下来,她也踉跄一下,跟着停了下来。
她们的面前站着一个男人,黑如墨的头发,绿如翡翠的眼睛,白得如同石膏像的皮肤,却一点都不难看。
第一次见到这种相貌的人,该说就算是电视里也从未见过这样的人,明梦柯微微张大了嘴巴,甚至忘记了自己身处于什么地方,身边站在谁,上一秒在担心什么。
尽管周围的音乐响到仿佛要掀翻屋顶,但在这个举着酒杯的男人面前,音乐声似乎也变轻了,她们都听见了他的话语:“你好,需要我帮忙吗?”
明梦柯瞠目结舌,她旁边的女孩好像对这种人比较有防御能力,大声回答:“我有一张名片。”说着,她把名片从包里掏出来,乖乖地交给了眼前的陌生人。
男人接过名片,他的手也像一个精致的雕刻品,他认真地看了看名片,明朗的笑容出现在他脸上:“看来,你是我的客人,愿意和我一起走吗?”
在陌生女孩回答之前,明梦柯的心中已经在尖叫:“愿意!我愿意和你去任何地方!不管哪里都行,下地狱都行!”
然而对方毕竟不是来找她的,她只能眼睁睁地任由陌生女孩放开她的手,向对方走过去。
没想到这个男人并没有忘记她:“抱歉,我要带你的朋友离开一会儿,在那之前,可以请你在这里等一等吗?我很快就会把她还给你。”说着,他将手中的红酒送过来,明梦柯点着头,呆呆地接在手中,感觉这酒杯像一块冰。
“好孩子。”男人轻笑着,揽过陌生女孩的肩膀,在明梦柯依依不舍的目光中离开。而明梦柯真的像对方说的那样,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这时候她的心里完全不害怕了,没有恐惧,也没有慌张,全然是麻木地沉浸在一个不知姓名的男人的声音中。
“姐姐说过不能喝酒。”她的思绪非常飘渺,甚至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所以不能喝……”
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手中的酒杯仿佛越来越冷,周围的音乐时而大时而小,时而远在天边,时而近在咫尺,渐渐地,音乐声里夹杂了一些很古怪的变了形的声音,“咕噜咕噜”,这怪声越来越大,慢慢驱赶了音乐声,而每个正在舞动的人都在产生变化,像是融化了的焦糖,走形、扭曲、颠三倒四。
明梦柯对这一切毫无感觉,依旧傻傻地坐着,沉浸在一片空虚中。
舞池边缘,一个人退了出来,向她走过来,每走一步,这个人的身体就产生了一些微小的变化:
首先是手,手指甲与肉剥离,落下来,很快零零碎碎落下来的还有手上所有的皮肉,下面露出的并不是白骨,而是黑色的尖利的爪,他的脸也在变形,皮肉纷纷掉落,从长大的嘴巴里探出了第二个脑袋,“呯”地一声挤炸了原本顶在他脖子上的玩意,这个脑袋沾满粘液,皮肤灰白,眼眶里吊着血红色的眼珠,白色的浆液顺着长大的嘴巴稀稀疏疏的牙齿中滴落下来。
这玩意在明梦柯身边坐下,而明梦柯恍恍惚惚,完全不觉得恐惧,只是静而又静地想:啊,这里有个怪物,好像在末日灾难丧尸片里见过。
这东西喷了口臭气,意识到明梦柯已经完全没了抵抗力,它似乎很满意地凑近了,并且长大了嘴巴,从嘴里伸出两根粗壮的尖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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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齐阵在街道上停下来,花坛旁晒太阳的猫懒洋洋地冲着他“喵呜”了一声,他四下环顾着,皱起两道浓眉,挠了挠后脑勺。
迷路了。
齐阵不擅长追踪,身上也没有任何追踪手段,他想了想,干脆坐在花坛上,随手抱起那只懒得动一动的胖猫摸起毛来。猫咪一脸鄙视地瞄了他一眼:“喵呜。”
“你要是只狗就好了。”齐阵摸着猫耳朵,回答他的是肥猫一连串的“咕噜”声。
齐阵索性坐在花坛上闭目养神,好在手里的猫咪听话,跟着一起打呼噜倒也惬意。天色渐渐变暗,周围的风也大了起来,吹得树叶哗哗作响。
难得的安逸没几分钟就被打破,一枚石子飞过来,砸在齐阵的脚边。
齐阵睁开眼睛,转过头,看见扔石头的男孩。这是个让人很顺眼的少年,哪怕他的眼睛被一根布条结结实实地地蒙住,也不让人觉得滑稽,刺猬头,个子很高却并不粗壮,衣衫陈旧但是很干净,嘴角上翘,好像脾气好又温顺,和一脸凶相、不化妆就能演黑帮大反派的齐阵完全相反,这是个不算出众但很讨喜的好模样。
“你不生气了?”齐阵问。
虽然齐阵相貌和脾气都是一等一比例地凶残,可奇风镇毕竟就这么大,再奇葩的人都会有一个朋友——哪怕施婉都能遇见唐凌呢——更可况关笛家就在齐阵家隔壁,两个人一起长大,彼此知根知底,简直熟悉到相看两厌。
“跟你生气有意思?”关笛天生嘴角上翘,加上眼睛被蒙住,让人感觉他无时无刻都在微笑,“你看,这么多怪物供我们出气呢。”
天色变暗,并不是因为天黑,而是因为这里已经变成了某个人形吸血鬼的领域。
怪物们密密麻麻地从花坛中爬出来,漆黑的爪,扯大的口器,尖利的牙齿。
齐阵怀中的猫大叫一声,炸开了一身橘黄色的毛。
“好乖乖,你怕什么?轮不到你出事。”关笛对周遭的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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