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远在美国的小姨说奇了怪了,劝了半年都不愿意到美国的陈放,怎么就愿意了?
她首先到亚特兰大,一年奋力在埃默里读完研究生,立刻找工作。后来又呆过纽约和波士顿。一昧留在寒冷的地方,以为寒冷可以让自己停止思考。结果在一个被冬季风暴席卷的波士顿的圣诞节,她带着创业团队,准备回国。那时候发展稍好,回国政策也有福利,她离开不久,回去也熟悉法律体系,更重要的是,她在这遥远异国始终过得心无所属。
文化背景才是血浓于水的,她想。
在美国的日子里,她独居,学会了自己做一手好菜。但有时即便做大一桌,也只是自己一个人吃,不仅浪费食物也浪费心力。无论是决定出国还是真正离境,她没有告知林奕楚。她没法和她说话,啥也不能说,宁愿啥也不说。让一切就像地震里的钟表一样停留。远赴异国,开始新生活,自以为一定可以忘掉林奕楚。结果无论种族,世界上再没有哪个女人能再让她动心了。
从那时开始她至少遇见过四五个比林奕楚好得多的对象,但她或者不感兴趣于是不尝试,仅有的尝试过的那两个也终于不论多努力都难以和人家好好相处下去。毕竟在美国的每一个孤独的夜晚,她都习惯了去回忆和思念。林奕楚在干什么?她现在过得好不好?或许我不应该一走了之,万一她……或者我在,
或者我在能干什么呢?除了使我自己受折磨。思念往往如此结尾,她听了不知道多少遍的《邮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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