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聘礼还是嫁妆里,据说有上古珍宝“隋侯珠”。
隋侯珠是上古明珠,乃无价之宝。既有隋侯珠,那其馀陪衬的礼物,想必也是价值连城。此一消息传出,不少心存不正之人,便眼巴巴地赶来,想要捞点便宜。
“照理说,隋侯珠是要运回总堡的,可是,要往东方家总堡,暹罗城是必经之地,所以运宝队伍一定会经过这,或许有人打算在此就动手,省得进了东方家总堡出不来。”
“话是这样讲。但是暹罗城到底已经算东方家势力范围。”有雪压低了声音,道:“那东方世家何等了得,想在他领地内行抢,犹如老虎头拍苍蝇,嘿嘿!十条命也不够死啊。”
听了有雪的简介,兰斯洛总算对事情有了概念。
他之所以会来到此地,是在上趟与苍月草会面时得到的情报。这个贵族私生女的父亲,似乎是雷因斯的大官,情报灵通;得到风声的她,特别赶来提供消息给心上人。
“往东南边走走吧!听说暹罗城最近有桩大买卖,吸引了很多人,说不定有便宜可捡喔!”
数月前的大地震,对自由都市创伤极深,不少大城市变得满目疮痍,更凭空添了为数众多的难民,兰斯洛虽然是盗贼头,看着灾民惨状却也抢不下手。眼看收入成了累计红字,兰斯洛便决定来暹罗碰碰运气,将部下们交托给副头目,自己孤身入城来探听消息。
(唔!果然有点价值,隋侯珠啊……)
兰斯洛心中评估,能吸引各路盗贼至此,这桩买卖肯定是有的瞧了,不过,东方世家位列当代七强之一,实力岂容轻侮!这些人多半买卖作不成,反闹个灰头土脸。只是,这道理如此浅显,难道人人都是为着碰壁而来?
如果各路盗贼能结成联盟,统合人力物力,或许能……
还是不行!人力太过分散,就算掠夺成功,单是分赃便摆不平;况且日后让东方家查出联盟为首者,上门杀光,这等风险谁人肯冒?
那来这里的人,会有什么打算呢?
嗯,多半是心存侥幸,打算等别人出手,然后混水摸鱼,看看能不能捞到些什么好处。呵!别人能这么做,自己为何不能,乾脆大家混水摸鱼,来个大乱特乱好了。
经过些磨练,兰斯洛眼界开阔了不少,做事稍有谨慎,既然决心参与此事,就要好好估量一下己身实力。近些时候,他不断锻链,目前的武功,只要别碰上高手,当可自保有馀。
东方家是当世七雄,高手众多,要明刀明枪的硬干,那定是以卵击石,看来也只好等旁人混乱时,趁火打劫。
说来也是遗憾,只怪自己学识不够,大好的秘笈不会运用。那日在杭州醒来后,趁着四下无人,打开了布包。这个布包,当年在山上,死老头每日都会把玩数刻,虽然不知道里头的东西是什么,但看那副皱眉深思的表情,想必是宝物。
结果,布包里是半本手卷,外表已经模糊不清,从内容上看来,似乎是什么武功秘笈,只是,里面字字句句,看来虽有深意,自己识得其字,却是不明其意,又知道像这类的上乘武学,只要一个练错,立刻走火入魔,经脉俱断而死,是以不敢乱来。
以死老头平日对这秘笈的重视,里面所记载的东西,必定是非同小可,只恨自己没有相关知识,而这等秘密又不能向人开口求教,只好眼巴巴地将秘笈搁置,对着叹气。
(要是练成了秘笈上的功夫,今天哪用这么狼狈,那死老头,留着好功夫不教,尽讲些莫名其妙的东西,还骗我说是绝世武功,简直是耽误本大爷的青春嘛!)
想起从小到大在山上的辛酸,兰斯洛立刻就是满腹不快。从小到大,死老头每次突发奇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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