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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那我走了?”
约翰对由夏洛克无聊而导致的“又被当成一对”这件事没有计较太长时间——准确说来是他不得不习以为常——思路又转回正常的生活琐事上,“你的电脑,和杯子,对吧?不用真的带花吧。”
“…嗯。”夏洛克花了一秒钟忍笑,然后应了一声。虽然在约翰看不到的那一侧脸他确实勾起了嘴角。
“记得…”
“知道。”
“…记得过二十分钟吃药。”
“.”
约翰一脸拿他没了办法也不打算想什么办法地站起身,在阳光下顺着草坪的小径走上大路走出医院的大门,身影消失在转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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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从长椅上起身的那一刻起,夏洛克就又回到了无聊到想用手圌枪打墙的状态。没有案子,没有谜题,室友还被自己支走回贝克街拿东西。为了打发时间,他再次观察起周围的病人和医护人员。不得不说医院是夜店之外集各色人等于一处的好地方,这里有酒后驾车撞了树的倒霉公司职员,有暴饮暴食吃坏了肚子的没品位中年大叔,有运动时不甚受了伤的年轻人,也有重病到命不久矣的癌症患者。每个人的表现都不一样。
对于最后那一类人,夏洛克总会多花些时间观察,尽管那也只是从2.9秒延长到3.1秒的差别。那0.2秒用于将目光停在绝症患者的表情上。他们仿佛凝固了时间,不论微笑还是平静还是皱眉,都带着一种让人感到毫无节奏和规律可言的。
顺便买本《介入放s,he学》。——sh
夏洛克掏出手机敲下一行字发出去。以伦敦现在的交通状况,约翰打车大概要二十六分钟回到公寓,现在是第六分钟,应该正走到书店门口。
然后他重新抬头,看向那个在踢球时骨折而坐在轮椅上被朋友推出来晒太阳的年轻人。行动不便让他感到尴尬,但和朋友的说笑驱散了他的不适感。大学二年级,成绩中等。左撇子,和约翰一样。夏洛克在心里得出这些结论。离他自己大学毕业已经八年多了。real people在他的年龄大多会羡慕地望着活力十足的小伙子们缅怀青春。当然,夏洛克没有这么多伤春悲秋的想法,在他眼里分析出人们的人生经历是一回事,但那只不过是他保证自己头脑没生锈的一种手段,而不是为了在乎。何况大学期间也没什么可缅怀的,除了几个差点炸掉实验室的化学试验,几件有趣的案子。
在他大学期间,甚至更早,夏洛克?福尔摩斯一直是个让大家难以忽视却又不愿提及的名字。这两个指标可以用一个词概括那就是讨厌。他们讨厌他的学期成绩,讨厌他的实验,讨厌他的洞察力。如果不是世界尚未和平而苏格兰场又无能到刚好需要他的话,他想他一定会在一个人的无聊中把任何一堵能见到的墙打成筛子,或者是用装了可【百度】卡因的注s,he器把自己扎成筛子。有没有人讨厌他他并不在乎,他反感的是无聊而不是孤独。
第十一分钟,约翰正经过点心铺。
还要司康饼*。——sh
夏洛克发出第二条。他相信如果约翰不是因为打字慢而不爱发短信,他一定会回一条带三个感叹号的“我知道你总能让人惊奇,但能不能把话一次说完,至少司机想知道他一路得踩几次刹车!!!”
将手机放回大衣内兜的动作突然停了一下。夏洛克意识到,他现在没有案子,而且是一个人。
但他不再觉得无聊了。
他正如约翰所愿乖乖坐在这里享受阳光并且记得待会回病房吃药,而不是钻进医院的药剂室找点材料制造一场爆炸。
他从没觉得自己需要被人关心,这么关心。他接受约翰成为室友的初衷只是找个在旁人看来没有头骨先生那么突兀的同伴倾听他推理。而约翰就像一个盲目热情的小卖店老板,不由分说就给一个只打算买根廉价木奉木奉糖的小孩赠送一大盒巧克力,还亲切地揉着他的脑袋说althis.
一直以来,大家对夏洛克的评价是“我行我素”而不是“任x_i,ng”。因为后者除了“我行我素”这层含义,更有着“我行我素到让身边的人头疼”的意味。而夏洛克的身边没有人。——或许麦克洛夫特算一个,但他和他作对更像是天敌本x_i,ng使然。
“我行我素”时期的他没事也不会那么经常x_i,ng地在墙上画个靶子练s,he击或者用刺耳的旋律摧残那把名贵的小提琴,除非他知道会有人在听到动静后三步并两步地踏着楼梯跑到客厅冲他吼“”。
而现在,不但他身边一直陪着一个人,而且这个人还一直用实际行动告诉他,你的任x_i,ng注定会得到纵容。你本来就不该在说出真相时被训斥,不该因为有洞察力而被人讨厌,不该东奔西走地查案却没人提醒你该吃饭该睡觉或者为了等你而在公寓留一盏灯。你或许不在乎,不需要,但这些都是你应得的,只不过你得到的太晚。
那个生日当天被他做实验耍了都不计较一句的人,把受伤还乱跑的他打晕接在怀里送去医院的人,把松软温暖的泰迪熊整个塞进他臂弯,让他这辈子第一次体验到拥抱的感觉的人——虽然拥抱对象是个不会说话的玩具。
眼前这个只有罪案和谜题才能使其变得有趣点的世界,仿佛突然安和明亮五光十色地像间糖果店。他对着这个瞬间慈祥了的,给过他昂贵赠品的世界不屑地勾了勾嘴角。
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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