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卡斯刚从战场回来。
他脏了,黑了,金色头发有所暗钝,鬓发边有干涸的血渍,眉锋因为浸染血与汗显得更加锋利,下巴线条硬朗而深刻,显出战士的那种硬邦邦的气息,没有比刀、剑、钢铁更能符合他气质的东西了。他的蓝眼睛被照得清澈如海,而世界上所有的海水都在这双眼瞳里翻滚了。
他还活着,依旧是那么有力量。
他抬起头,冲赫伦轻轻笑起来,带点温柔的血腥气。
赫伦下意识地伸出手,摸摸他的金发,又象被那金色灼伤似的猛缩回来。
他声线发颤,试探地问:“你是活的还是死的?”
卢卡斯愣了一下,神色有点担忧。他站起身,把赫伦抱进怀里。
“我当然还活着,也没有受太重的伤。您看,我的皮肤比您的还要热。”
赫伦抬手,抚摸他的腰背,顺着脊梁一路滑到肩胛骨。他细细感受他的骨骼和筋络,他饱满结实的肌肉,以及粗糙的皮肤。
卢卡斯身体的温度比他还要高,隔着皮甲和胸膛的那颗心脏,比他跳得还要有力快速,仿佛赫伦的心脏只是因为共鸣而跳动一样。
赫伦确认了爱人还活着的事实。
这一刻,他想歇斯底里地叫喊,或是干脆哭出来。全身的血液都往他的头顶翻涌,将他的理智都冲刷掉了。
赫伦脑袋一热,屈服于本能的反应,一拳击在卢卡斯的下巴上,没轻没重的。
卢卡斯吃痛地推开他,揉了揉下巴,无奈地笑道:“我可是您的卢卡斯啊。”
“我知道!你这个混蛋!”赫伦激动地大叫,声嘶力竭,“你为什么要躲在这颗该死的树上?!”
“我是私人奴隶,提前从军队回来了。”卢卡斯揽住他的肩膀,“我在门口看见您在照镜子,就想给您一个惊喜。”
他亲吻一下赫伦的额头,“还记得吗?我们初次见面时就是这样的……”
“我当然记得!你现在可比那时候脏多了!”赫伦喝道,“你这个隐瞒行踪、欺骗我的混蛋……噢我真是恨死你了!我一定要处罚你!”
他摸到他的腰间,从皮革里抽出他的利剑,挥起手,一剑朝他劈砍过去。
卢卡斯灵活地闪开,笑道,“您又来兴致了嘛?”
赫伦咬着牙,跳上去就是乱砍乱挥。
实际上他激动得手脚发抖,眼前直冒金星,连剑都拿不稳,步伐紊乱得没有章法。他的脸涨得很红,空洞已久的眼睛终于有了聚光。四处飘荡的灵魂回归了身体,使他恢复了暂停的生命。
自从遇见卢卡斯,他的灵魂来来回回死去又重生很多次了。
卢卡斯轻松抓过他的手,朝他的手肘巧妙地一击。
赫伦的手失力,剑也掉落下来。他腿一软就倒了下去。
卢卡斯连忙抱住他,顺势坐在地上。赫伦则躺着,脑袋枕着他的臂弯。
他累得气喘,额间爬满汗水,眼睛死盯着卢卡斯。
他们静默着对视了许久。
赫伦叹息一声,反手搂过他的后脑,吻了他。
他们渴求这个吻很久了。嘴唇相碰时,两人都战栗一下,无意识地拥紧对方,扑打彼此脸庞的气息胶黏在一起,难舍难分。
卢卡斯啃咬着赫伦的嘴唇,索取他的津液,他已经没有理智去顾及赫伦是否会疼痛。光是这一个吻,他就觉得已经与爱人交融一体,无需再借助爱抚或做爱什么的去加深这种感受。
他们是真正意义上的爱人。于他们来讲,性不过是爱的附加品。
待到分开时,两人的眸色都已经非常暗沉了。
“我想你了。”卢卡斯摸着他的脸说,样子十分认真。
赫伦解开他皮甲上的扣子,说:“先去浴池,把你这脏兮兮的皮洗干净!”
他的手钻进皮甲,抚摸卢卡斯的胸膛和腹肌,感受他实实在在的汗水与热度。他的手不老实地往下移,弄得卢卡斯浑身燥热。
“我们今晚有很多时间……”赫伦的手指在他小腹上打着圈,语气很有深意。
……
上任日在一个月之后来临。
赫伦骑着马,穿着金紫官袍,带领大队的马匹和奴隶,浩浩荡荡地走在埃及境内。他们刚刚渡过了悠久的尼罗河。
这里是埃及,富庶而安宁,象黄金上的祖母绿一样嵌进广袤的沙漠中,成为美丽而滋养的绿洲。人们穿金戴银,击打编织而成的手鼓,站在打磨光滑的石板路上,欢迎赫伦的到来。女人头顶陶罐,身披鲜艳的羽毛披肩,为过路的队伍倒上牛奶。埃及人肤色较黑,男女都爱化妆打扮,又善于劳作,罗马城的粮食大多从这里运送而来。神庙建筑宏伟,比罗马的更大气,多是富丽堂皇的金色,很有厚重感。空气中漫扬着金色的沙尘,将金色的落日晕开。
再没有比埃及更能彰显金色的地方了。
卢卡斯执剑,骑马跟在赫伦身旁,扫了一眼周围的景象,“我从没见过象现在这样风光的场面!”
“阴差阳错中,我成了这片黄金之地的总督。”赫伦感慨,“我自己从没动过这个心思。”
卢卡斯笑道:“命运赋予您的,都是最好的。”
“所以你也是最好的,我只要你一个就够了。”赫伦说。
他的脚蹬几下马镫,下巴指了指身后的队伍“,必要时我会给他们拟释放令。”
“看来我要终身为奴了!”卢卡斯笑着说,“命运赋予我的,也都是最好的!”
“你一辈子都不会得到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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