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飞和九逸对视了一眼,都想要找话安慰他。
“嗯,虽然这是事实。”安格尔却是摆摆手,“不过说警察是用来维持社会治安的,这句话本身就有些理想主义。就好比说你的邻居想要杀死你,就算这个城市的所有警察都是福尔摩斯,也阻止不了凶案的发生。”
奥斯伸手扶着额头,“我好像感觉好一点了……”
饭后稍微坐了坐,画廊门口就停下了一辆黑色的小车,车门一开,一个高挑、清秀的干练女子从车里出来,伸手,从后座拉出了一个裹着一条羊绒毯子的少年。
两人往画廊走了过来。
奥斯赶紧去开门,见沈旭有些紧张地看四外,忍不住皱眉——这孩子心里究竟有什么秘密呢?
“奥斯,是不是他啊?”孙琦一进门就凑到奥斯身后,双眼不住地打量沙发上的安格尔,“哇!大美人啊,哪里是怪胎!”
“哦?”
安格尔放下茶杯很感兴趣地问,“奥斯有跟你说我是个怪胎?”
奥斯赶紧摆手,孙琦眯着眼睛在一旁笑。
安格尔审视了她一会儿,低头继续喝茶,嘴角微微上翘,不知道又在打什么主意。
孙琦不解地看奥斯,“他刚刚看我啊?”
奥斯无奈,“他大概是在读取你的资料,赶紧去改银行密码吧。”
“不是吧!”孙琦赶紧挡住自己的胸口,“他该不会是那种传说中能透视三围的变态?”
奥斯望天,就听安格尔很坦然地说,“三围并没有什么值得研究的,因为决定三围的是人类骨骼的状态,相对来说,一个女人的三围只能表明她的人种和脂肪含量,跟女人本身的价值没有任何关系。”
孙琦嘴角轻轻抽了抽,看奥斯——果然是怪胎啊。
沈旭进到画廊之后,好奇地打量着四周,安格尔对他招招手,示意他在身边的沙发上坐下。
奥斯到了他对面的沙发上坐下,问,“沈旭,你去警局找我有事?为什么从医院逃走?”
沈旭低着头,手用力地搅动着自己的衣服角,不知道在想什么。
“莫飞,把我刚刚画好的画拿下来。”安格尔回头对站在厨房门口打量沈旭的莫飞说。
“好。”莫飞快步上楼,将安格尔刚刚画好的油画拿到楼下,放到了安格尔和沈旭的面前。
众人瞩目一看,就见画中有一个女人,一手牵着三根粗铁链,链子上拴着三只硕大的凶犬。那些狗都张大了嘴巴露出獠牙来,显得很凶悍。而最特别的是,其中两条狗的脚上穿着人类的鞋子。牵着那三只狗的女人画得比较模糊,只能看出外形是个女人,相貌等一律不见。
众人皱眉的同时,却看到沈旭紧张地缩到了沙发的一角。
奥斯指着画问,“是她带着三条狗杀人的?”
沈旭连连点头。
“可是……”九逸有些不明白,“不是说只有一只狗的爪印么,为什么有三条狗?”
安格尔笑了笑,“房间里原本有四个人的,是不是?”
众人都一愣。
“四个人,八只脚,正好可以分给两条狗,在混乱之中留下受害者的脚印,不会引起怀疑的。”
“哦……”奥斯一下子醒悟了过来,“现场的确有凌乱的血脚印,我们以为那是人被狗咬的时候,人挣扎造成的……”
安格尔微微一笑,看沈旭,“当时,发生了什么事。”
沈旭深吸了一口气,小声说,“我当时准备睡觉了,忽然就听到狗叫声,打开门出去看,就看到三只疯狗在咬他们。爸爸让我关门,我关上门就听到那些狗在撞门。我一害怕,从二楼的窗户跳了下去,想去求救,但是摔晕了。我在晕倒前,看到那个女人,她站在客厅里。”
“她是谁?”奥斯忍不住问,“你认不认识?”
“医院。”沈旭回答,“她在陈医生的医院里面。”
“是指精神病院么?”众人都皱眉。
“有趣。”安格尔想了想,道,“奥斯,你可以派一些警察去精神病院附近找一找,留神附近农贸市场的肉摊,看是否有个面黄肌瘦的女人,经常来购买猪肺等廉价的牲畜脏器,如果找到了,可以在那里伏击她。”
奥斯和孙琦对视了一眼。
“我去办!”孙琦掏出电话边打边往外跑,九逸拍拍奥斯的肩膀,“很能干么!”
奥斯不好意思地点头,“人家是高材生。”
“安格尔,你是说,之所以只有一条大狗的脚印,是因为其他的大狗都穿着被害者的鞋子?”莫飞将甜点放入烤箱,出来坐一会儿。
“确切地说……是被害者最后穿上了大狗们穿的鞋子。”安格尔纠正“伪造的现场?”奥斯皱眉,也对,谁会相信真有地狱犬这种鬼东西!只是……最后穿鞋子,也不是说穿就能穿的!凶手怎样才能保证不留下自己的鞋印和指纹呢?
沈旭看了看安格尔,低头不说话。
安格尔发现他在看自己,就问,“那些狗不咬你,是因为认识你是么?那个女人跟你说过话?”
奥斯皱眉,“你不说话,该不会是认识那个女人吧?她恐吓过你?”
沈旭良久才点了点头,“她说,她是姣鬼。我如果不听她的话,身边的人也会死。”
奥斯和九逸都皱眉,莫飞看了看安格尔,就见他正认真喝红茶,刚刚的话,不知道听到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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