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荣在梦里都不停的想这件事,他现在头疼欲裂,就是为了这些人的生存。这里天气恶劣,猎物还不如之前的树林里多,只是因为有山洞,扎尔才选择让部落在这里定居。原始人原本就居无定所,和游牧民族似的,哪里的食物多,天敌少,他们就去哪儿。只要学会建房子,就能好的多。
林荣半夜突然坐了起来,他的背部被坚硬的石头地磨的又麻又疼,他是突然想起了自己曾带过来一本电子书,下载了许多乱七八糟的杂书。记得还是在家门口那个修理电脑的老头儿那下的。
他踉踉跄跄地走过去翻自己的背包,这本电子书新号老,有时候按键也不灵敏,唯一的优点就是不费电,冲一次电能看两三个星期。好在那老头儿还专门给林荣分了类。
终点种马文在第一类、玄幻修仙在第二类、种田发家在第三类、言情在第四类、剩下的就是一大堆菜谱和乱七八糟的演义,就连史书都给下进去了。林荣看了看,直接就点进了种田发家那一类,最后一无所获。
说是种田发家,尼玛就种了几章田,然后就飞黄腾达去打那些以前看不起猪脚的人的脸去了。林荣看的一脸血,话说能别就猪下水的食用价值写个七八章么?
他把好几个类别都选看了一些,发现最有用的东西竟然都在终点种马文里,他十分怀疑这些作者为了篇幅问题直接就复制了度娘。
他甚至知道了在新石器时期人们以木骨泥墙修建房屋,筑墙使用手腕粗的木柱作为骨架,以它们为基础编造篱笆,然后在表面敷上几层厚厚的湿泥,再架上柴火将其烤干,以此打造出的墙面坚固美观,被称为“木骨泥墙”。 这个建造房子的工艺十分简单,虽然这样的房子容量不大,但能抵御野兽,通风防潮。
只是现在还不能建房,人手不够,况且这里也并不是什么好的定居场所。还不如回到自己之前的那个树林,建造树屋,要更好一点。
林荣又再翻了好几篇书名为《穿越蛮荒大帝》《我与蛮荒不得不说的故事》这类的书,得到了非常不错的信息,他实在是太感谢这些偷懒的作者了,简直就是作者中的楷模!楷模中的战斗机!
心满意足之后,林荣躺回自己的睡袋里,虽然他也想尽早的适应原始社会简陋的生活环境,可是有睡袋不睡,那不是脑子有问题么?
第二天一早,林荣神清气爽的伸了个懒腰,现在夜里没有娱乐,林荣睡的早,于是天刚亮就醒了,自己去背包里拿出几个硬邦邦的还没坏的馒头在火上烤,和狭剌分食之后就又去了昨天女人们集合的地方。
女人们一早就到了,昨天的收获激起了她们的劳动积极性,她们也能为自己的部落贡献了,同时也让自己吃饱。她们虽然还没能把昨天挖到的‘紫薯’吃进肚子里,可是这并不妨碍她们对未来充满信心。
她们甚至三五成群的连夜去编制藤框,所以林荣看见她们的时候,几乎每个人背后都有或精致或粗陋的背篼。甚至还有些男性老人,因为挖陷阱和鞣制皮革要不了太多人,就也拜托女人们给他们也编制了。
实际上,这里的人民风淳朴,鲜少有偷懒的。他们深知生存的不易,即便是知道自己可能熬不过冬天,但依旧想把握住生的希望。
只是今天林荣要去教剩下的女人们和老人鞣制皮革,于是就让勇女先带领着他们去树林,让之前表现出众的丽莎去告诉她们挖紫薯的常识。
“你真是天神赐予我族最好的礼物。”勇女跑过来拥抱了林荣,她脸上洋溢着真诚的感谢与笑容,抱住林荣的时候保龄球大笑的胸脯正压在林荣日向随俗赤、裸的胸前。弄的林荣哭笑不得。他以不似最开始那么害羞了。
林荣最后也只能伸出手反抱了抱勇女,笑道:“也未尝不是天神把你们赐给了我。”
说完,勇女也不顾丽莎在一旁阴测测的眼神,甚至还开放的吻了吻林荣的侧脸,搞的林荣闹了个大红脸。于是一众男男女女的都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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