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照这样看来,以后我们都不会长居伦敦了,有没有谁特别思乡,不想走?”
“没——有——”四个人异口同声地拉长了音。膨胀的大都市伦敦,并不是他们中任何一个人的故乡。
此时,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是最真实的,可以称之为笑容了。
不久之后,林雾寒办好了退学手续,威廉辞掉了所有的工作,玛提亚斯从家族企业里抽身而退……
如果说这就是迄今为止最接近至高无上的幸福的时刻也不为过:对路德维希来说,所有真正在乎的人都在自己身边,在同一个乐队里,他们是音乐人,了无牵挂,想要征服更多的乐迷,就算不是整个世界。
如果拥有一份爱情就完美了,还是说,如果有了爱情,就不会这么幸福了?
这时路德维希才想起,快要成年的自己竟然没谈过一次像样的恋爱,太多的原因使他认定自己是一个不适合与另一个人保持稳定恋爱关系的人。逃亡之路上邂逅了数不清的小妞小伙,无一例外地都只是春风一度就分道扬镳,来到伦敦之后,忙着乐队的事情和打零工,根本没腾出一点时间认真地留意一下周围的人——话说路德维希身边相熟的人似乎就只有——威廉?奥布莱恩?玛提亚斯?林德伯格?甚至如今已恢复单身的林雾寒?算了吧,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
不过这样一来反倒更方便了——在这个通讯技术极度发达的时代,人们反而越发地不相信异地恋。乐队的四名成员全都孑然一身地踏上了音乐的征程,今后的生活大概也仅能比流亡的日子稍微安稳那么一点罢了。
对于这样一个演奏技巧出类拔萃、旋律美妙感伤、编排灵气十足,最重要的是——风格鲜明炽烈、令人入耳难忘的乐队来说,成功是不会令任何一位一路追随着他们的乐迷感到意外的,充其量能让四个面对媒体尽量保持谦虚冷静而私下里却狂笑不止的乐队成员感到,在某种程度上,他们果真受到了命运的恩泽。每个人最初的梦想都不是成为一名成功的摇滚音乐人——路德维希想当律师、林雾寒当双面间谍、威廉想在都柏林开一家酒吧、玛提亚斯想成为一名考古学家去中国西部探险。然而从四个人聚首的那一刻开始,那成了他们共同的目标,直到乐队解散也未曾改变过的目标。
乐队独立发行的首张单曲最初只是靠着网络传播和乐迷群体中的口耳相传,直到某一天一炮而红,这时再看经纪人那副“老子就是有眼光”的得意劲儿,再怎么缺乏自信的人也会认识到这并非黄粱一梦。突如其来的爆红让他们觉得此前的一切都值得,比如路德维希孤独的流亡、林雾寒失败的爱情、威廉的那些高负荷低报酬的零工、玛提亚斯家族企业里费心劳神的职位……
经历着数十年来所有成功的前辈们所经历的那些辉煌,从伦敦的小酒吧走向美国的大型音乐节,从自印演出宣传海报到接受欧洲发行量最大的当代音乐杂志的专访,在摇滚乐早已变得浮躁的耄耋之年里,在雨后春笋般涌现的新生代乐队中,他们并非独一无二,也称不上大红大紫,却已足够优秀。
然而在音乐事业如火如荼地发展时,那个最擅长死缠烂打的“国际安全威胁防控总部”也不断派人游说路德维希,宣称只要他献出五分之四的血,在严密的看护下,在病房里休养半年左右即可恢复正常人的生活。他从一开始就毫不留情地揭露了那位说客的虚伪,因为他不想浪费一分一秒的时间。半年,他可以创作出许多动听的歌曲,尽管他无法保证他的乐队可以在商业上大有作为。
“口口声声地说着那些高尚到极点的话,要我如何相信您呢,先生?这个世界上最可信的人只有自己而已,况且我在相信自己之前往往也要经历一段漫长的怀疑期。”路德维希对那位曾经多次到访的“国际公务员”说。
他之所以没有把那个虽然满口无耻的话语却不明不白地暗示了其受控于人的事实的西装男拒之门外,只是因为那个人实在是太会挑时间了,每次都在路德维希感到无聊并且想和别人来一番唇枪舌剑甚至是言语调戏的时候翩然而至。那次,路德维希由于情绪激动而不小心碰倒了青花瓷茶杯,弹起的碎片划伤了他□的脚背。他注意到对面那人正贪婪地盯着他脚面上的血迹并飞速从不知缝在哪里的口袋里掏出一枚小巧精致的试管,于是他大步迈向浴室,打开莲蓬头用冷水冲洗不断涌出的邪魅的血红,仿佛在荡涤着自己的罪恶。
回到客厅,那个戴着黑框眼镜的中年人脸上的难掩的失望让他觉得滑稽。
“怎么,直接用试管就可以了?”
“是的,我们所掌握的消毒技术完全可以分离出血液以外的物质……”
听到这里时,路德维希在心里放诞地窃笑着,只是出于礼貌而没有打断那个眉飞色舞的谈判专家。消毒技术,呵,连自己血液里的毒素都消去的话,你们还研究什么啊?这不是自相矛盾吗?的确,早在暮郁深的研究成果公开之前,路德维希就一直笃定地认为那曾经杀死过一个男孩子的血液包含着非凡的毒性,因此生活中的磕磕碰碰所造成的流血总会让他心头一紧。
“……而且我们只需要您血液中的特殊成分,把它分离出来就可以,剩下的甚至可以原封不动地还给您,如果您不愿接受别人输血的话。所以说,先生,怎样都没关系,即使您是洁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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