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的阴郁全部散去,千栢忆又变得神清气爽。
她跟着文警官一起看相片,可是,她瞅了半天都没瞅到哪里有脚印。
不一会儿,其他人也凑了过来。
在一堆外行中,竟还有一个懂行的。
钱一给他姐指了指相片上的反光点,“看这儿,脚印!真的是脚印!”
千栢忆佯作镇定,“我见了,喊什么喊。”
钱一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依旧很兴奋。
研究脚印不是只靠看到的那个光点就行,还要用软件做细致的分析。
为了不让大家影响文警官工作,千栢忆把一堆吃闲饭的赶到了隔壁。
今晚的百渊不是很听话,自从回了派出所就开始闹脾气。
非让千栢忆去买冰!
给他弄了个冰块儿又不吃!还是嚷嚷着要吃冰!
吃不到他要的东西,就开始搞破坏,这会儿已经拆了十把椅子。
开始的时候,千栢忆是打算随他折腾,只要不撕人就行。
但现在,她知道不能再这么下去了,因为他们住处的椅子已经被拆的差不多。
下一个再遭殃的就是床了。
“叔,你想吃冰是吧?”
“吃冰!”
“好,我现在就带你去超市,你想吃啥咱就买啥。”
“吃冰!”
“你吃冰雹,我都给你买,走吧!”
心里不怎么痛快,千栢忆冲着墙踹了一脚!
妈的,就没一个省心的!
混混沌沌的往外走,刚出大门却发现没带钱。
“叔,等我给钱一打个电话,让他给咱送钱。”
可能是怕千栢忆不去了,百渊一直走着小步往前蹭。
等钱一过来,三人一起去的超市。
千栢忆不知道是不是脑袋不好的人都特犟,反正她叔是这样!
派出所这条街上有好几家超市,规模还不小,她叔非得去老街!
迈着注了铅的双腿,三人走了半个小时才到地方。
夏季的夜晚总是热了些,小超市的冰柜前站了好几个小孩子。
小孩子们戳戳这个,碰碰那个,挑了自己最喜欢的跑掉了。
老板娘是个很和蔼的人,百渊这么个大块头在那挑来挑去,人家也没见着急。
千栢忆随便给他拿了根大白糖,“就吃这个吧。”
百渊并不接,依旧在那挑来挑去。
想起下午的事情,钱一问老板娘,“您这里可卖冰淇淋?”
老板娘笑嘻嘻的走过来,“卖的,小哥要一块的,还是五毛的?”
钱一买了两个一块的,都交到了百渊的手中。
千栢忆喊了句,“给我也拿一个。”
大晚上的跑这么远,不吃对不起自己。
走在回去的路上,千栢忆问钱一,“你怎么知道他想吃这个?”
“嘿嘿,下午有个小孩吃,他把小孩给盯哭了,我就猜着,他是馋这个了。”
百渊的两个冰淇淋很快吃完,他也不跟别人打招呼,转过身就往回走。
千栢忆在后面一边追一边喊,“叔,你这是去哪?”
“吃冰。”
“刚才不是吃了!”
“吃冰。”
在追上人后,千栢忆扯着百渊的胳膊不让他再走。
可惜她拽不动。
无可奈何之下,他们又到了小超市,还是两个冰淇淋。
这次依旧没走到派出所,他们又返回了小超市。
“老板娘,给我来十个冰淇淋,打包!”
本以为这次可以顺利回去,谁知依旧走到半路又返了回去。
千栢忆快疯了,鬼打墙都不带这么折腾人的!
若是这个大块头不是她亲叔,她肯定会甩手走人!
“姐你别生气,你先在这等着,我去把超市的冰淇淋机买回去!”
钱一是个富二代,买个冰淇淋机不算什么。
百渊是个变异人,抗着个冰淇淋机照样能健步如飞。
千栢忆拿着一袋子做冰淇淋的原料,认命的跟在他们后面。
她想好了,等回到派出所,她一定要吃个够本!绝不能让她叔独吞!
想法是美好的,现实很狗血,因为他们一直走不到派出所。
喜欢她是个神棍请大家收藏:(m.bhssujiao.com),看耽美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