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手里的活计,李一凡连忙说:“王叔在我这里吃早餐再走吧。”
“不了,不了,我家的肯定已经起来给我弄好早饭了的,回家就有吃的。”挥了挥手,上了车坐上驾驶座,老王想起什么似的对在车门旁的李一凡,带着促狭地问到:“我记得你有个小女朋友吧,大学时候经常帮你来着,怎么好久没见她了?”
李一凡还真没想到王叔停下是为了问这个,笑着说:“毕业没一年就分了,她也不是本地人,回家去了,大学恋爱都这样。”
王叔听到叹了口气,“我看着你们满般配的,那也还是个不错的女孩,哎,,看你这样肯定还没有再找女朋友,不要太难过分了就分了,赶紧找一个,有个人陪着再慢慢打拼还是蛮好的。”
“嗯,慢慢找,我不急,这事也急不来,总要遇到对的人才行,就像王叔和婶婶那样。”
提到自己家那位,老王也就少有的感性起来,“也是啊,就要找去像你婶婶那样的,掏心掏肺的对你好,还是好一辈子的人。好了,不说了,还是早点回去,晚了她又唠叨半天。”
虽然听着像是嫌弃老婆唠叨,但看那一脸笑容,李一凡还是知道这是幸福的。
送走了老王,李一凡拿起一支向日葵正欲放到花瓶里,一辆宝马停在前面路边。
男人始终有一颗爱车的心,李一凡也不列外,这是最新的bivehybrid 5,进口版。李一凡自知是买不起的,但这并不妨碍他去了解。
何况他已经看过这车好几次了,每次都是这样早的时候,停在那儿然后到花店隔壁的咖啡店买咖啡和面包。
这次也不例外的,一个穿着白衬衫、西裤,脚踩黑皮鞋的男人,拿着钥匙从驾驶座那儿走了下来。是个很帅的男人,不女气,又不刚硬的帅。
男人剪着利落的短发,一丝不苟的刘海用发蜡抹开,露出饱满立体的额头,男人的眼睛很有神,但却对任何事物都冰冰冷冷,似乎任何东西都不看在眼里。仿佛是一个帝王,让人不由得感觉在他面前抬不起头。
这个男人是李一凡27年以来第一个让他知道什么叫气场的人。
也许是李一凡的注视过于长久,杜明宇想当做没看到都难,面无表情的看向那人,就看到那人因为自己转头看过去愣了愣,然后傻笑的冲自己挥了挥手里的向日葵。杜明宇皱了皱眉,虽然他常来这家店买咖啡,也见过这人几次,但他并不认为他们有熟到打招呼。
想是这么想,但是出于礼貌,杜明宇还是点了点头,示意问好。然后走进咖啡店买了早点。出店门没再遇到那人,杜明宇下意识看向那间店,阳光花店?然后不再关注开车离开。
当然杜明宇不知道的是,李一凡在杜明宇回头看向自己时就呆了,挥手打招呼只是条件反射的动作,等李一凡反应过来,看着自己挥动的向日葵时,脸都僵硬了。
他是哪根筋搭错了才会举着向日葵打招呼,虽然知道那个男人很有让人自卑的气场,但是好歹也是从小反应快的高智商型少年,怎么会在那男人看过来的一瞬间头脑空白呢?
嘴角抽搐地看了眼手里被自己捏折了了向日葵,李一凡很快逃离了现场。
作者有话要说:
☆、第 3 章
三
有了第一次的打招呼,再一次在自家店门口遇到那位很有气质的男人时,李一凡想着也不能够昨天还热情打招呼,今天就对别人视而不见。虽然有想过避开男人的,但是下一瞬间就被自己残留的男性自尊咔嚓掉了。
避开?这种貌似向别人示弱的做法怎么可以出现在他身上!好歹也是在社会上摸爬滚打8、9年的人了,那和男人四目相对的肝颤儿感,李一凡死也不会承认的。
虽然连他也不知道平时话不多,但做事利落干脆的自己怎么会突然间在这样的事情上纠结。
眼神瞥了一眼空空的两手,很好,没有拿着花。
然后一鼓作气地看向走近的男人,他却没发现,自己这个样子像极了等待长官检阅士兵。
终于等到男人转头给了自己一个眼神,李一凡以从未有过的热忱挥动右手。男人依旧淡定的点头表示问好,然后走近咖啡店。
店外的李一凡在偶尔经过的行人讶异的目光里,傻笑着走进店里整理花卉。
一来二去间,带着闷热的九月就这么过去了。
十一黄金周就这么到了,来到s市旅游的人不少,结婚,拍婚纱照的同样不少,自然鲜花是婚礼等等事情必备的。李一凡的花店也乘着这个这个时候开始弄些活动了。
每天清晨起床摆弄刚到的鲜花,在裁剪、包装时还得顾着来往的顾客。白天买花人挺多,几乎没有时间休息。
本来平时还能弄好花以后睡个回笼觉的,现在是基本没有时间了。而且在s市卖花最好的时段就是黄昏到夜间,李一凡根本不可能早些关店门。
这样没日没夜的忙碌了几天,在国庆地五天的晚上,装点完今天第三个将要结婚的顾客的婚车李一凡疲惫地瘫坐在店门口的藤椅上。
长长的吐了一口浊气,李一凡呆呆地看着对面高楼明亮的灯光。
那栋楼是办公用的大楼,好些公司都在那里有办公用楼层。虽然晚上看着灯火通明,但是李一凡是知道那只是大楼的霓虹射灯,以往工作的白领们国庆肯定放假了,也许现在正悠闲的在哪个地方旅游。
条件差一点的可能在国内哪个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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