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一个帝国的统治者,应该有这样的政治手腕。
杨坚的眼光是长远的,但是看得太远往往能够让他考虑到的东西更多,考虑的东西适当多,可谓之“周全”,如果过多,那么“周全”就变成了“多疑”。多疑的性格往往能给一个人带来非常强烈的自危感以及对周边人、事的不信任感。心理学的研究讲,在这样的自危感和不信任感的压迫下,一个人会变得冷漠无情、暴戾狂躁。《三国演义》里的曹操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形象,“梦中杀人”一事就是最好的例证。而在正史上,隋文帝杨坚则是一个具有该种性格的非常典型的人物。这样的性格,最好的体现就是开皇年间由他下诏修订颁布的《开皇律》。杨坚非常重视法律,这一点和秦始皇非常相似。故此也有美国学者指出:“杨坚在探讨问题,采纳解决问题的办法以及他的所厌所恨等方面都接近于儒家中主张君治的荀子一派,实际上接近于法家本身。”(选自《剑桥中国隋唐史》)这个观点一语中的,说明杨坚和秦始皇嬴政的相似之处——重视法治。《史记·老庄申韩列传》讲韩非子“与李斯俱事荀卿”,可见荀子一派开法家之先河,荀子本人亦是法儒两道结合的代表。在这里笔者有必要指出,这个观点中所谓强调“君治”并不等同于封建君主**。荀子要强调的重点是人的主观能动性,《荀子·天论》中讲:
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骋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与理物而勿失之也。
人定胜天,这是荀子理念的一个基本框架,在这个大框架下,荀子进一步提出了性恶论和重法观。换句话说,荀子肯定统治者的所作所为是可以给社会发展带来质的变化的,而不是单纯的将祸福是非皆归功或归咎于天。进一步往下推,统治者要有什么作为才可以给社会发展带来变化呢?荀子自己给出了答案。《荀子·大略》开头第一句便是:
君人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好利多诈而危。
“隆礼”、“重法”,是荀子给统治者提出的基本要求。“隆礼”本就是儒家学派的基本主张,也是其理论框架的基础,学术界也一直将荀子划归为继孔孟之后儒家学派的又一代表。“重法”则是荀子最为突出的一点主张。由于荀子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所以在面对一些变故或特殊情况时,应当有能力来及时应对,甚至可以防患未然。法律无疑是很好的一个办法,这又和荀子的“性恶论”相挂钩。我们不能把“性恶论”单纯地等同于“人性本恶”,荀子并不是一个反人性或者说反人类的哲学家,他更多地是以一种动态的观点来观察人性,试图去探查人性的本来面目和后来的发展状况。荀子首先探寻的是人性的特点,他得出的结论是:
凡人有所一同,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荀子·荣辱》)
荀子的话讲得很明白,饿了要吃饭,冷了要取暖,累了要休息,趋利避害,这都是人作为一种生物正常的生理反应,在这样的前提下,《荀子·性恶》提出:
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
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
也就是说,人如果放纵自己的本能和性情,任其自由发展,那么很有可能演变得贪得无厌、心口不一、骄奢淫逸,所以荀子认为应该:
故古者圣人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故为之立君上之埶以临之,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使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也。
这就是所谓的“隆礼”和“重法”。我们简单了解荀子的思想之后,应该会发现他的思想体系是一个非常严密且环环相扣的系统。那么荀子的思想具体带给杨坚什么样的影响呢?第一方面,杨坚不是一个理论家,而是一个行动派,隋朝初立,无论是中央建制还是地方行政都还留着南北朝战乱留下的隐隐作痛的刀疤,杨坚没有坐以待毙,重复着南北朝一个个小政权攻伐-被吞并-再攻伐-再被吞并的老路,而是迅速采取措施,想办法改变政治环境,这是杨坚非常明智的地方,而第二方面则是敢于运动强有力的政治手腕,采取强制性的法律措施,这就是于开皇初年颁布的法典——《开皇律》。与这部流传千秋的法典有关的故事以及应该该如何评判《开皇律》,我们留到下一章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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