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饭很丰盛,对于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见过油水的我来说。豆角炖排骨,豆角炒肉片,酱猪蹄,五香毛豆,凉拌小菠菜,大骨汤。哥哥一直在照顾着弟弟吃饭,见我动作不方便也一并照顾了。我吃了整整三大碗白米饭,天知道以前我在家里只有一小碗的量。不知道我是饿极了,还是被这样的用餐气氛感染了,而从那以后我的饭量一直没有减过。弟弟也吃了三大碗白米饭。我们两个人吃光了所有的白米饭所有的肉所有的五香毛豆,喝光了所有的汤。吃饱喝足才终于注意到那个哥哥,他的碗里是小米捞饭,拌了我们吃剩的菜汤肉汤,就着唯一没人动过的凉拌菠菜连扒了两大碗,吃得很香的样子。我有点愧疚。如果不是我,主人就不会沦落到吃剩饭剩菜的地步。可以后的每一天都是如此。林易扬,我记住了那个名字。
白米白面,都是我和弟弟两人在吃,哥哥从来不碰。做好菜,也是可着我们吃,自己吃剩下的。他的弟弟,心智只有五岁,吃饭需要有人照料。第一次看到一个人可以那样疼另一个人。吃鱼,总是先挟了鱼眼,然后是鱼脑,然后是鱼皮,鱼肚子上的肉,鱼尾巴上的瘦肉。仔仔细细剔除鱼刺,放到对方的小勺子里,还会注意着对方咽下的表情,生怕剔的不干净会漏下几根刺伤到对方。吃排骨,总是抽掉骨头蘸了汤才送过去。吃蔬菜,则是趁自己弟弟不防备的时候挟了塞到嘴里。去镇上,不管买的东西有多重,都会带回大堆街头小吃小玩意回来。弟弟贪玩,即使手指被划了小小的口子都会很紧张的清洗干净上药包扎。弟弟贪吃,每次都会进山寻了果子洗的干干净净自己先试过有没有毒才拿给弟弟吃。弟弟调皮,即使再过分也总是笑眯眯哄了又哄。我常常在想,林易扬,如果我是你的弟弟该多好!
这里的宁静,这里的温暖,让我不想离开。如果,可以一直住在这里,可以一直享受那个人的关心,该有多好!我从未对那个人说过自己的事,他也从来不问。对我一如既往的好,和对他自己弟弟差不多的好。
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山野农夫,很穷。全部财产也只有卖猎物得到的几百两。可他却可以眼都不眨的花费上百两为我和弟弟添置最好的衣物,而自己只买最普通的。可以毫不心疼的花费八十两为弟弟买那对并不怎么好的小弯刀,花费一百二十两为我买那把一眼就看中的琴。他自己跟小贩斤斤计较,却对于我和弟弟去酒楼大吃的行为不置一词相反又为我们加菜。他自己只喝冷水,却可以几次三番给我买本镇最贵的茶叶。他从不看书,却可以为我买最好的笔墨纸砚。也只是几日功夫,他的全部财产便所剩无几。他猎得老虎,却可以因为我一句喜欢就把那张完好无损价值不菲的虎皮拿给我当坐垫。他不喜欢花花草草,却可以为我从深山里挖来几丛罕见的兰花。他做什么东西买什么东西,都是一式两份,不偏不倚。
一个人,怎么可以这样毫无保留的对另一个人好!我不是那个心智五岁什么都感觉不到的孩子,我知道我是动了情,对一个男人。可是他的眼神是那样干净那样纯粹,我只能压抑。
人生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除夕,竟然是在这样一个被大雪掩盖起来的地方,和从未想到的两个人。他在除夕之前花了几天时间扫开比屋檐还要高的积雪,打开一条通道到溪边,砸开冰窟,猎了鲜鱼,只因为我说了一句年年有余。我和弟弟都喜欢他做的叫做豆腐的东西,他就隔三差五的做。那热乎乎的豆腐脑,真的很好喝,每次都会喝干两大碗,然后强忍着再喝一碗的冲动留下肚子等着后面的麻婆豆腐。他做的鱼丸很好吃,很适合吃火锅。每次吃火锅,我和弟弟都会争抢里面的鱼丸、豆腐和肉片,他总是笑吟吟的看着我们,吃那些干菜和白菜萝卜土豆。他烤的地瓜很好吃,软软的,香香的,每天睡前他都会在炉子里烤上两个,第二天早上就有热乎乎香喷喷的烤地瓜吃了。他做的黄米糕很好吃,裹了鸡蛋,炸的香喷喷。他做的面点很好吃,包子,饺子,馄饨,面条,我都喜欢。他做的水煮鱼最够味,又麻又辣又香,总是吃了一口想着下一口,他总是一边帮弟弟剔着鱼刺一边招呼着我。他做的土豆很好吃,土豆饼,土豆泥,烤土豆,最好吃的是酸辣土豆丝和土豆炖肉,每次我一个人能吃掉一小盆。他做的玉米很好吃。嫩玉米,煮了吃,烤了吃,炒了吃,煮粥,都很新鲜。玉米饼,玉米发糕,玉米糊糊,也都很新奇,很好吃。他最喜欢做的是大馅玉米面饽饽。白菜蘑菇肥肉为馅,水灵灵的,香而不腻。我一口气能吃七八个。我从来没有想到自己的胃口也可以这么好,可以这么理直气壮的让一个人伺候而不觉得愧疚亏欠。我只是,想要依赖他而已。
父亲派来的人来了几次,最后下了通牒,再不回去,杀那人灭口。终于赖不下去了,必须离开了。我的力量是那么弱,弱到想要守着一个人都不可以。
我想,我要回去。我要变强,强到可以守着你,一辈子,不离开。我,谢文谦,今生,唯一的心愿,就是,和你在一起。
番外,谢文谦(二)
我被立为世子。没有悬念的,因为是新皇钦点的。谢王府锦衣玉食,我却穿不出感觉,吃不出味道。无所谓,我只想变强。悄悄培养着自己的势力,府中,朝中,江湖,还有商场。父亲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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