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和业主的争议还有几个要点:1、物管:业主长期没有交物管费。业主:物管是小区开发商建立的,开发商拿了业主的房产证预收款,每户均三万元,然而至今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光这个三万元的利息已足以抵销物管费。再说,物管应由业主委员会委托才能运作,如今的物管,受了哪位业主的委托?
2、业主:交楼以来,我们的房子一直没有丈量过,大家都说实际面积没有协议上的面积大。交楼以来,水质没有化验过,到底合不合乎标准?物管:协议上的面积包括公摊面积。水质化验过,合格。业主:协议没有提到公摊面积,你们私下加进去,是霸王条款。水质请了谁化验?有证书没有?
3、业主:大楼存在设计性的缺陷,比如在通风口设置一个小窗口,这在二三四楼可能没问题,但到了高层以后,就成了一个安全隐患。物管:可以修改。
……
庞豹还了解到,这次突发堵车,业主们到附近的布店买布写横幅,店主得知用途后,分文不收。明了什么呢?说明了广大市民对开发商要求购买地下车库的做法相当反感。而相关的法律规定却很模糊!
庞豹给当官模样的人留了个电话:“有什么再联系。”
庞豹回到报社,敲打了一篇稿件。刚写完,当官模样的给他来了电话:“业主大获全胜,物管无条件放人。堵车事件从中午十一点半开始,到晚上五点半结束。”
“物管方面有什么说法没?”
“没有,但是放行了!”
庞豹将稿件交给邹孝先,邹孝先看后说:“好,初生牛犊不怕虎,这是个大题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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