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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好衣服,绕着自家所在的小区跑起来,虽然学校有专门的跑道,但是他不太想去那。跑半个小时对一个宅男来说还是比较困难的事,不过初中时候的莫长安,还是有运动的。
所以他跑完半小时只是微微地喘气,并没有太过明显的反应。
去到学校,大门口一排一排的全是卖早餐的小摊贩,什么糯米饭、炒粉、包子馒头,都有。李琴的车在最显眼的位置,因为她去得最早。
“妈,给我装杯八宝粥和两个蛋。”莫长安默默地走到了李琴的背后。
“吃这么点哪够?你再去边上买俩包子吧?”李琴快速地将莫长安要的东西打包好,回头递给莫长安。
“不用,够吃的,我先进去了,今天开学第一天,有升旗仪式,我得去教。”
“那你多拿个蛋。”
“不用了,够吃。”
李琴熬的粥里的米是实打实的,不像别的小贩,总喜欢多加水,所以这么一杯八宝粥就足够填饱莫长安的肚子了。
座位是前天报名的时候就安排好了的,按学生成绩由高到低自己选。莫父刚出事的两个月,其实并没有对莫长安产生多大影响,所以他的成绩还算不错,班上第6名。
真正刺激到他的,是报名之后他表哥孙进尺的话。
要说整个十二中,曾经与他最亲近的人就是表哥孙进尺了,是的,曾经。
因为孙进尺成绩极差,他能进十二中的特长班还是找莫父帮忙托的关系,平时经常带着莫长安一起玩,请他吃点小吃什么的。但自从莫父出事之后,他就换了一副嘴脸。
也正是孙进尺的行为,直接导致了这个世界的莫长安做出轻视生命的选择。
刚进校门,一只手就搭在了莫长安的肩上,他瞥了一眼,是之前经常在一起打球的特长班的同学,叫欧阳福。看起来是复姓,其实他姓欧,名为阳福,为了显得高大上而取的名字。
是孙进尺的狐朋狗友之一。
“嘿,莫长安,你妈怎么来我们学校门口卖早餐了?你家不是开工厂的吗?难道阿尺说的是真的,你家破产了?要不要我叫点兄弟去照顾你妈的生意啊?”
欧阳福是校篮球队的队员,虽然才初二,但是已经有一米七五的个子了。而且体格很壮,矮了他半个头的莫长安被他压得很不舒服。
但现在的莫长安已经不是之前的莫长安了,对于欧阳福的话,和他接近示威的行为并不放在心上。上辈子,逢年过节的时候,他的那些上门来的亲戚的嘴脸可比他难看多了。
正想回欧阳福的话时候,后边来了个黑瘦的男生,一把将欧阳福搭在莫长安肩上的手扯了下去。
“好狗不挡道,长安的妈妈在学校门口卖早餐生意好得很,不偷不抢的,你管得着吗?倒是你,上学期考试全年级倒数被老爸在家长会上按着打,这学期不如多想想怎么把成绩提高一点再说。”
“你!”
欧阳福虽然是校篮球队的,但是他爸对他的希望还是很高,首都体育大学。特长生虽然要求的成绩不高,但是好的大学还是有所要求。
“长安,我们走。”
黑瘦的男生是莫长安上了初中之后,关系最好的同学,叫武旭华。
父是n市的高官,母亲是经商的。为人直爽大方,与班上的同学关系都很好,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看莫长安特别顺眼,所以两个人几乎形影不离。可惜后来莫长安因为成绩下滑,从尖子班去了别的班,和他的关系也就慢慢淡了。
能进十二中特长班的人家里非富即贵,欧阳福显然是认识武旭华的。那次被老爹当着全班人的面打是落了他的面子,但在老爹的耳提面命下,他对官场上的某些风气非常了解。他要整莫长安多的是机会,没必要当面得罪武旭华。
莫长安偷偷看了一眼武旭华的模样,跟记忆中的人比起来多了一丝陌生,心里产生了一丝愧疚。
分班之后,最初武旭华还是经常来找莫长安一起玩的,后来莫长安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对武旭华的邀请十次拒绝九次。即便是武旭华再怎么外向,也不愿意一直热脸贴他的冷屁股。
“吃早饭了没?”莫长安问,“没吃去我妈那拿。”
“吃了吃了,今天第一天上学,我妈六点就做好早餐把我从床上抓起来了,硬是让我吃了两个蛋,也不怕我考试考零分。”武旭华摆了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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