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笼罩整遍荒野墓地,这里到处都是荒凉的坟堆,一座挨着一座,上面杂草丛生,又有被雨水冲洗出来的枯骨,仿若是死亡禁地。
此时,一个胖子跪坐在荒凉的坟头前,在他的身前躺着一具尸体。
那是一名差不多二十左右的青年,身上有无数刀伤,最致命的还是他心脏部位的伤口,就像是一条狰狞的血虫趴在上面。
“小风,叫你别和沈凝月走的那么近,现在遭报应了吧?如今被人乱刀砍死,我都不知道怎么和你的母亲交待,再过几年,你坟头草都有三米高了,谁还能记得你?”
胖子的手里拿着一瓶二锅头,脸上有些潮红,显然是有些喝多了,他的身上同样有刀伤,只不过比青年身上少了许多,也没有致命的伤口。
哗啦!
胖子将剩下的二锅头倒在地上,内心是悲愤交加:“小风,不是我不替你报仇,而是我实在没有这个能力,而是我实在没有这个能力,不过你放心,若是日后有机会,我定会替你……”
“咳咳!”
一道轻微的咳嗽声打断了胖子的话语,他的脸庞僵硬,醉意瞬间消失,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只有自己一个人,这咳嗽声是那里来?
胖子惊恐无比,他可以肯定这咳嗽声是真真切切的存在,绝对不可能是自己听错了,低头看了看青年的尸体,内心终于无法承受,‘啊’的一声叫了起来。
不知何时,青年竟然睁开了眼睛,正死死的盯着自己,胖子被吓得全身哆嗦,根本不敢多留,蹬起双腿像疯狗似得跑出墓地。
青年缓缓坐了起来,看着胖子离去的身影,眼中流露出奇怪之色,对于四周陌生的环境,同样是异常好奇。
“一千年了,我已经从冥界出来了吗?”青年喃喃低语,一些莫名其妙的信息灌入脑海中,让他的大脑变得刺痛无比,好久才缓和过来。
“真是好巧,原本以为这具身体的主人生辰八字和我相同,没想到连名字都是相同,也是叫叶临风,难怪能够融合的如此完美。”
看着满是伤痕的身体,叶临风却毫不在意,他已经确定从冥界出来了,能够找到如此完美的身体,成功的借尸还魂,对他来说已经足够了,若不然他此时还在永无天日的冥界。
呼吸着四周腐朽的气味,一股前所未有的喜悦涌上心头,叶临风也不顾自己身处什么环境,立即放声大笑起来。
“清远贵族高校的学生,与眼睛失明的母亲相依为命,后被一群神秘人乱刀砍死,幕后黑手疑似本校的贵族公子。”
叶临风捏着下巴,整理着脑海中的记忆,这些记忆并不属于他,而是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但是这记忆也就只有这些,甚至连这个时代的文明程度都不知道。
“既然继承了这具身体,这份仇怨就由我来帮你解决吧!”
融合了记忆,寄宿于这具身体,叶临风有种水乳交融感觉,有些恩怨情仇,不自觉激起本身的共鸣,让自己血脉喷张起来。
“可惜这具身体已经破损的不行,我所能够发挥的力量也是极其有限的,暂时还不能回去,得先恢复身体才行,至少让自己有些保命的手段。”
叶临风正思量着以后该做的事情,远处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他连忙找了个隐蔽的地方躲了起来。
“难道是那个胖子回来了?这家伙似乎与‘我’关系不错?”叶临风躲在暗处,向着脚步声所在的方向望去。
两道健壮身影渐渐走来,从身形看去,绝对不可能是胖子,他们什么话都没有说,走到一座坟头前,拿出铁锹便开始挖了起来。
“原来是盗墓贼!”
叶临风嘴角微微勾起,普通人他还下不去手,盗墓贼就不用客气,该让这两个掘人坟墓的小贼知道自己的厉害,怎么说自己也跟着那吊儿郎当的师父在冥界修炼了一千年。
叶临风身形鬼魅的出现在两人的身后,拍了拍对方的肩膀,道:“二位,随便挖别人坟墓,可是会被打入磔刑地狱的。”
两人被这突如其来的动静吓了一大跳,其中一人名为潘二狗,直接吓得跪在地上,哆哆嗦嗦道:“神仙饶命!我上有老下有小!还有一窝狗要养!就饶了我吧!”
旁边的程勇骂了句没出息,吃力的回过头,他学过一些阴阳之术,虽然眼前的青年满身是刀痕,鲜血沾满整个衣服,但却有着强大的生命力,绝对不是鬼魅邪祟。
“妈的!那里来的智障?二狗你别哭丧了!跟我揍死这小子!”确定叶临风是个活人后,程勇心中怒火升起,不是鬼魅邪祟他还怕个球?
潘二狗回过神来,他可是统领全村野狗的‘狗皇’,被眼前这小子吓成这逼样儿,脸上顿时有些挂不住。
两人连忙抄起铁锹,向着叶临风的面门拍去。
叶临风面带微笑,轻轻的伸出双手,抓住铁铲的铲头,任潘二狗如何用力,铁铲也不得进寸半步。
“空手入白刃?天生神力?见鬼了不是?”潘二狗咽了口吐沫,此时他的脑海能想到的只有这些词,这可怕的力量简直比自己的大哥还牛逼。
程勇见状,倒是没有那么慌张,而是将手轻轻摸到后腰,握住手枪的枪柄。
“我告诉你们,就你们这渣渣武器,连我汗毛都伤不……啊!我去!你们手里拿的是什么?什么法器这么吊?”
叶临风的话说到一半就戛然而止,因为他的双手已经开了花,鲜血止不住的流出,潘二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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