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大地,浩瀚无边。
不管是凡人或是修士,穷极一生,也无法走过世间的每一个角落。
而南离州却是被公认南之极境,南离州的冰城更是这天地的最南端,再往南,便是神秘莫测,无边无际的海洋。
冰城之西,是一片大荒,其中有一长达百里的巨型天坑,深不见底。最奇异的是,天坑的表面弥漫着一层神秘物质,如同一面镜子,将天空上的景象全倒映下来,放眼望去,如同天空掉落凡尘,故而得名穹顶深渊。
穹顶深渊方圆千里内寸草不生,毫无生机。它的上方,是所有会飞的生物的禁飞区。
白天,这里就是生命的禁地,不见人烟,静的可怕,时间仿佛被锁在这里。夜晚,穹顶深渊变成了恶魔的地狱,时而有诡异的尖叫声从深渊传来,时而从深渊冒出黑色的鬼风,更有甚者,曾亲眼看到深渊里喷出绿色的鬼火,无数尸体恶鬼从里面爬出。
有数不尽的强者修士想一探究竟,几乎都是有去无回,有侥幸生还者,如大能,也都疯了,变得神志不清,疯疯癫癫,胡言乱语。
然而在这一刻,在深渊的边上,一只惨白的手伸了出来,接着是另一只,两只手掌紧紧的扒住地面,冒出一颗黑发奇长遮面的人头,一个修长的身影从深渊中爬了出来,然后倒在了地上,头发散开,露出一副清秀的面孔,十六七岁的样子,脸色白的吓人。
“我是英名,我终于醒来了,我似乎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这里是哪里。”
名叫英名的少年一脸茫然的神色,喃喃自语,望着眼前巨大的天坑,震惊之余更加的迷茫。
“为什么除了名字,我什么都记不起来,我是谁!”
英名朝天大叫,忽然间,眼神变得空洞,只觉得天旋地转,然后便昏厥了过去了。
就在英名昏死前的一刹那,他的脑海中忽然冒出了一个字。
龙!
人王历三百年,冰城。
冰城虽然常年天寒地冻,四季如冬,但白天的冰城还是热热闹闹,街道上人流涌动,络绎不绝。
街边上蹲着四个小孩,衣着破败,灰头土脸的,一看就是在大街上流浪的孤儿。其中一个面容较清秀的少年,从怀里掏出半个冻馒头,将已经有些发黄的馒头掰成四瓣,分给其他的伙伴。
“喏,快吃吧,吃饱了,好干活,今天要是宰不到羊,咱们都得喝西北风。”
这少年自然是英名,一年前从穹顶深渊里爬出来,醒来后便莫名其妙的出现在冰城的城隍庙里。在这里无依无靠,谁也不认识,只能混迹于小乞丐当中,以乞讨和偷东西为生。
“小丫头,快点吃,每次就数你吃的最慢。”
说话的是小坏蛋,是四个人当中的老二,长得贼眉鼠眼,一肚子坏水的样子。
“你吃饱了撑的,就你话多。”
小丫头是唯一的一个小姑娘,身材娇小,却也眉清目秀,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很是灵动,若是仔细收拾一番,也不输给大家闺秀。
“女人吃东西要细嚼慢咽,懂吗,是不是,小流氓。”说罢眼睛像钩子一般瞄了英名一眼。
小流氓是英名现在的名字,他们觉得英名一个小乞丐,不应该叫这么有志气的名字,索性改成了小流氓,这才像是同类。
这几人都是孤儿,无名无姓,相依为命,也不在乎什么名字,在这冰城里能吃上口热饭,就已经感谢老天爷了。
“羊来了,是只肥的。”
四人中最小的小狗蛋咽下最后一口馒头,望着羊,眼里露出了狼一般的光。
羊是四人起的一个暗号,专门值得衣着锦绣,穿金戴银的有钱人。
穷人身上哪来的财,当然得偷有钱人的,还得是那种缺根弦的冤大头,碰到精明的,不仅偷鸡不成蚀把米,还有可能被抓起来一顿打,那可是皮开肉绽的痛。
英名永远忘不了第一次为了让小伙伴吃顿热饭,伸手顺街摊上的肉包子,被包子铺的老板抓起来一顿吊打,皮开肉绽,鲜血淋淋,肋骨都被打断了两根。
可神奇的是第二天英名早上醒来,身上的伤居然不治而愈,连断掉的肋骨都接上了,完全看不出受过伤的样子。
所以几人经过了血与泪,已经练就了一双识人的眼睛。
眼前走来一人,这家伙,穿的是八宝山百年黑熊的熊皮大衣,随便这么一件都能卖出百两黄金,脚踏最好的龙马皮的马靴,脖子上带一大金链子,裤子上拴一金腰带,洋气,十个手指头带着八个戒指,叫不出名来,典型的暴发户气质。
不宰这样的大傻子,真是没天理了。
“叔叔,叔叔,我已经好几天没吃饭了,求求你赏我口饭吃吧。”
小丫头瞪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可怜兮兮的望着这厮,被冻破的小手端着缺口的碗,堵在他身前,这模样任谁见了都于心不忍。
“大清早出门遇上乞丐,真晦气,给小爷滚开!”他一脸鄙夷的神情,恨不得一巴掌拍飞了小丫头。
“求求你了,求求你了,叔叔你可怜可怜我吧。”
小丫头跟在身前,今天是宰定这冤大头了。
“你这小娃,再不躲开,我……哎呦,谁走路不长眼!”
回头一看,原来是小坏蛋故意从他左肩撞过,连忙低声下气的道:“大爷,是我没长眼睛不东西,给您赔礼了,您慢走。”
双手合十,低下头去,手心里,一锭金子闪闪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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