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不过是引得客人们侧目,直到有熟客仗着自己和李维、苏故等人关系较近,笑嘻嘻拿着餐叉过来时,现场逐渐失控。
腐国,可是土豆大国,现在出现了美味下饭好吃到不得了的,和土豆有关的美食时,怎么可能还坐得住?
最后就连汤汁都被客人们沾着面包给吃得干干净净。
中途就连原本只打算随便在哪儿对付一下的媒体们,也笑嘻嘻的靠近,打着同是毛绒控拉近乎。也是令苏故又无语了几秒,但最后还是分了些给杰理的御用摄影师。
就连苏故以为无人问津的红烧猪蹄都被一抢而空,李维最过分,从后厨端出来前就叼了一块在嘴里,美滋滋的样子让吃不到的其他人很想打他。
“……你们不是不喜欢吃这些部位吗?”苏故哭笑不得。
刚吃完一块正吮手指的萨摩主人听了,一面把骨头丢给自己毛孩子,扭头赶紧又拿了一块,连餐叉什么的都来不及用,直接上手,就怕晚了一步被别人给抢了一样。食物到手后才有时间回答苏故的问题,还配合的认真点头,“是不喜欢这些部位,但是你做得好吃呀。”
“而且。”顿了顿,看看手上挂上了糖色油亮的肉肉,一脸幸福,“它这样哪儿看得出来是猪蹄呢?”
说完抬眼亮晶晶的看着苏故说,“苏你要是天天都做这么好吃的给我吃,天天吃猪蹄我都是愿意的。”
真要天天吃就腻味了。
苏故被萨摩主人的夸张逗得笑着摇头,但自己的手艺得到肯定心里还是很美的。
没等回答,旁边的弗洛伦丝听了,一把把苏故揽进怀里,亲昵的靠着她对萨摩主人说,“不好意思,你来晚一步。”
说完又微微推开苏故,一脸真诚的说,“苏,现在就算你要娶我都行。”
旁人听了,赞同的默默点头。
“那我申请当陪嫁?”李维听了笑着接口。
弗洛伦丝轻呸,“谁要你这样的陪嫁啦?”
李维挑眉,笑着夹着一块排骨惹得弗洛伦丝视线黏在上面,跟着转了两圈后才“啊呜”一口丢进嘴里,含糊说,“有我这样的陪嫁,好处就在于我会把最后一口好吃的让给你。”
弗洛伦丝听了,先是微带羞涩,但随即下一秒眉头一皱觉得事情不对,低头看向公碗。
果然里面已经没了排骨的踪影,就连仅剩不多的香软土豆也在一极快的速度被人夹走,顿时大怒,举起筷子决定不再废话,专心致志的加入抢菜大军中。
果然我大吃货帝国的美食,无人能挡。
苏故一手兔兔,一手猫咪,身边跟着萨摩,退出激烈的“战圈”,笑着摇了摇头后才低头看着舔嘴的三只,“好了,少吃一点没关系,吃多了你们的肠胃可消化不了,走,我给你们准备食物去。”
说完一手一只毛茸茸,身边再跟着一只,犹如人生赢家一般的返回自己的点心店。
还好她已经吃了个七分饱,苏故笑着想。
而当天傍晚时间的快讯中,有一条标题格外清新脱俗。
【想要抓住一个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他/她的胃。毛茸茸们也是一样。】
一千字左右的报道,用前两百字简单快捷的说明了,为什么第一喵会从唐宁街离家出走的原因。因为人家做的东西好吃啊首相先生!
然后中间五百字,用于各种赞美媒体们今天有幸吃到的华夏美食,各种夸张的华丽词汇拼命往上扔,恨不得把心掏出来一般。甚至报道的媒体还在后面感慨,“如果这个世界上有个‘土豆烧配排骨’的宗教,我一定会马上入教,做个虔诚的教徒的!”
至于最后的三百字,则是各种赞美了美丽、可爱,大方的点心店老板,就差打呼“请您娶我吧!”的话。
这让其他媒体很是唾弃,翻完白眼后转身将自己赞美甜品店老板的话直接从三百字,扩写到六百字。
哼~我才是最好的两脚兽!╭(╯^╰)╮
报道出来后,网友们也带着无限羡慕纷纷留言。
【我要投诉你们!居然借用工作之便骗吃骗喝!还不给我留!】
【……前往中国城的途中。】
【好气啊……为什么要在我已经点了披萨的时候看见这篇报道?!我能怎么办?!我也……只能吃完披萨再去附近中餐馆了_(:з」∠)_】
【求告知哪里的中餐馆有土豆烧排骨这道菜?!想吃!】
【很好,我已经打扮得相当帅气,决定去敲楼上华夏姑娘的门了。不知道她愿不愿意养我。】
各种搞笑的评论陈出不穷,甚至不知道是哪位在腐留学的华夏留学生,将这则报道和网友评论发回大吃货帝国,顿时又在微博上引起一阵疯狂转发。
甚至有不少的华夏小伙伴翻墙围观,并留下配上了图片的留言。
【重庆火锅发来贺电,给人生赢家小姐姐打call】
【来哦来哦~鱼香肉丝糖醋里脊醋溜白菜啦~】
【烤全羊露出慈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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