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花月夜》的家伙,郑谐则动辄在高速路上把车开到200公里,这两件事都一度令她受到了惊吓。而现在,她突然得知,这两人竟然一个晕汽车,一个晕火车,所以此刻她也晕。
上午她去向他汇报工作,眼睛还是时不时地瞄向郑谐的伤口。别怪她无聊,实在是,郑谐受一回伤非常的稀奇。因为他身手敏捷,行事又谨慎,偶尔手上缠了创可贴,或者扭到脚,多半是筱和和闯祸时害到他。
郑谐发现韦之弦一直在偷看他的伤口,突然想起什么,从文件包里抽出一条丝巾递给她:“我记得这个牌子应该不便宜。能再找到一条新的吗?”
“不是价钱的问题。这是限量款,全球只售900条,二手的也难寻。”
郑谐沉默了片刻:“那就再买一条这个牌子的其他丝巾,连着这条一起送回去。”他又递过一张名片。
韦之弦看着名片:“这里的人果然都是有钱人。”
“什么?”
“丝巾的主人,她是青正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哦,我没仔细看。”
青正平很有名气,也很有话题,因为他们总是接棘手又赔钱的案子,有一点劫富济贫的侠义之风,名字由来据说也是取自“要像包青天一样维护社会正义与公平”。他们常替弱势群体强出头得罪权贵,也曾经热热闹闹地状告政府,居然一直安然无恙,有人疑心他们有强硬后台。
“因为很有钱,所以才总接手那些不赚钱的官司吧?据说他们的老板顶顶有个性。”韦之弦的八卦之心被难得地勾起。
“员工也够有个性。”郑谐低下头工作,结束了这个话题,待韦之弦要出去时,又补充,“你用快递就可以了,不要提我的名字,也不要留联系方式。”
周六的早晨,郑谐与和和已经坐到了飞机上。和和脸和眼睛都是肿的,郑谐断定她昨日睡觉前喝了太多的水。
“这眼圈不是肿的就是黑的,你最近越来越像国宝。”
“我已经过二十五了嘛,据说这是鲜花开始衰败的年纪。”和和打呵欠。
“丫头片子一个,还鲜花衰败。”郑谐嗤之以鼻,“你是不是又熬夜了?”
“没呢。其实昨天我终于加完班,所以早早就睡,结果就把脸睡肿了。”
“作息不规律,恶习。”
这么多年来,和和对郑谐的教诲早就形成了左耳进右耳出但绝不顶撞拌嘴的最佳应对之策。等到郑谐重新恢复沉默了,她就笑嘻嘻地扯着他的袖子:“我最近赚了一笔外快,请你吃大餐。你想去哪?”
郑谐斜看她:“赚了多少?”
“七千块,不少吧。”和和炫耀。
“这么多?那就去静庐吃套餐。”
“听起来像尼姑庵。全素的吗?那可太便宜我了。”
“还好吧。一个人只需要三千块,你还可以剩一千。”
“你改名叫黄世仁好啦!”和和叫起来。
“熬了那么多天才赚七千,还不够买补品补元气的,居然这么得意,你也就这么点出息了。”
“七千块也是钱啊,很多人要赚一年才能赚到咧。不识民间疾苦的奸商与特权阶级!”和和的一腔热情被无情地打击到,气得一路都不再说话了。
出了机场已经有车在等候。上了车才知道,郑谐的父亲今日下乡慰问去了,晚上才回来。和和打电话给自己的妈妈,却是助手接的电话的,称林教授正在实验室,傍晚出关。
两人沉默对视一眼,听得来接他们的人说:“郑书记请和和小姐晚上一起吃顿饭,也请了林教授。”
a城这个省会城市其实算是郑谐真正的故乡,他父母在这里成长,结婚,然后随着他父亲不断调职,开始四处为家的日子。
后来迁到郑谐与和和现在所居的临海的y城后,并在那里停留了最久的时间。因郑谐妈妈的身体出现了问题,也因为郑谐的学业问题,郑父以后调职,他的妈妈没有再陪同,而是留在那个气候宜人适合休养的城市。
郑父几度升迁,又重新回到了这个省份。郑谐没有远离父亲,但也不愿留在他的眼皮底下,就这样维持着车程五小时的安全距离。
而当年在和和三岁时,她的妈妈被派驻到大西北研究基地,她带走和和,而和和水土不服,自从到了那里便一直病着。
和和妈无奈将她送回来。因为没有别的亲人,所以将她寄养在保姆家中。
郑谐的妈妈那时经常去看望和和,她与和和投缘,越看越爱怜。有一回和和一个人被锁在家中,从恶梦中醒来大哭不止,又打不开门,郑谐的妈妈在门外听得肝肠寸断,不久后便将照顾和和的任务强抢到手。
和和妈并不希望和和与郑谐的家庭扯上什么关系,差距太大,而且她并不认为郑家欠了她与和和什么。但是郑谐的妈妈真心实意地喜欢着和和,和和又非常依赖她,所以和和妈最终心软,和和就这样成了郑家的干女儿,一晃十几年。
当郑谐将读高三,而和和也要读初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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