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广播有的时候来的很恰巧,有的时候让人觉得很恬噪.
清晨,小太阳慢慢的往上爬着,也不知道到了哪个位置,只知道是出来了没错,文伦这次早上没有牵我的手,不过,他是把我抱在怀里的,不知道维持这个姿势多久了,只知道这个姿势会让手真的很酸,用手抖了抖文伦的肚子,他睁开眼看到我们的姿势,很淡定的把手抽出来,然后又转身面对墙继续睡觉.
外面的广播还在播放轻音乐,很好听,很喜欢听放的那首“梁祝”,是理查德克莱德曼的钢琴曲,很优美.
宿舍的人都陆陆续续醒了,比较men点男生起床就是骂娘了
“放你妹的广播,吵到你爹睡觉了”这是其中一个,后面附和着的就不一一写出来了,学生时代大家都有的.
我也起床穿好衣服刷牙洗脸,早上可能是宿舍最有序的一个时间段了,大家都是按自己的时间来刷牙洗脸的,没有人会随便乱挤,那样会比其他人鄙视的,在我们宿舍能早起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能早睡也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我和文伦则是两个奇葩,每天的生活太有规律,让其他人的吐槽声不断。。
早上要等音乐放到第几首就开始起床,中午音乐放完了我们也差不多躺在床上了睡觉了,下午什么时候洗澡也是有时间的,洗澡又要花多少时间,洗衣服又要花多少时间,其实这对我和文伦来讲并没有太多的去精确他,这只是一种习惯而已,恰巧我们的习惯又很合拍,完全没有谁影响了谁,谁像谁妥协了,谁改变了谁之类的,一切顺其自然.
一起去吃早餐的时候,文伦没有显现出什么异常的地方,只是没怎么和我说话,但是还是把我买的茶叶蛋帮我剥好,然后把蛋黄自己吃了,蛋白留给了我吃,这些都是我们日常的一些习惯,一直都是这样,旁人一般没怎么发现,因为一切太自然了,就好像是自己拿着自己的东西再吃一样.
在这种小浪漫,小情调里,我蓦然前行.
春天的太阳的总是暖洋洋的,让人陶醉.
特别喜欢学校的食堂到教学楼的那一段路,步行大概10分钟的样子,路两边全是一种白色的树,没有过问过它的品种,只知道它很美,三月份的时候只是有一点嫩叶出来而已,阳光透过它打下来,映在谁谁谁的身上,觉得整个人都有生机了。记得夏天的时候,树上是密密麻麻的叶子,树很高大,树枝尽管的舒展,两边的树把路已经全部盖住了,无论谁走到这里,都不会不自觉的放慢脚步,享受一下他的清新..
像我这种文艺青年更加是爱上了这条路,这条路上我感觉我就是个名流,高贵不可猥亵。所以,我走这条路一般不怎么说话,只是静静的走着,怕破坏了那时那刻的心境。
用现在的话来讲“贱人就是矫情”,确实是,我就是太感性了.
每天的专业课我也没怎么听讲,也不知道在忙些什么,文学社的事要忙一些,写校园报道,写现代诗,写文章,每个礼拜每个月都是要有产量的,有产量也没用,必须要有质量,而且我们部长的质量尤其要有层次,不然会被其他人鄙视的。关于鄙视这个事呢?虽然不是什么大事,但是在文字工作者眼里,自己的作品不被别人看好,是一件比打自己脸还丢人的事.。
所以大部分课都没怎么听讲,我只喜欢“材料与处理”这门专业课,好像是因为老师对我比较好吧,主要是他比较帅,我才注意听他讲课的,也会积极参与他的问题,每次上他的课,文伦就会说我“打鸡血了这是??”,所以嘛,对于长得好看这回事我是无条件入迷的,但是我不会以貌取人,我最喜欢品尝一个人的声音,从声音里可以知道他的性格,还有脾气之类的,很惊人吧.
每个礼拜的计算机课是班上大部分人的最爱,因为可以上免费的网,我则是不以为然,对电脑我一向不感冒的,那时候很流行玩穿越火线来着,我看都看不来,脑袋都花了。文伦也玩不了,只是喜欢和我玩‘qq炫舞’,不过机房里我们都不怎么玩,只是用来看电影而已,有些男生过分的直接就把拿出来看,顿时那台电脑就围满了人,唉,男人呐,我也会妆模作样的凑过去,其实,我一点兴趣都米有.原因你懂的。。
还有一节课是比较招人喜欢的,那就是音乐课,也是因为老师很好看,这次是女老师,但是专业也是过硬的,,大多数人对这门课也是没有抵抗力的,老师教的都是流行音乐,毫不费力.。
文伦和我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爱音乐,不过他的品味我可不敢恭维。。
那时候“六哲。**。。”那些情歌的歌手是他的最爱,每次他在宿舍放他们的歌我要么走开,要么就故意和别人大声的说话,尽量不要听到那些苦情歌.
不是说这几个歌手怎么样,只是觉得小小年纪就喜欢听苦情歌,情情爱爱的,这世界是怎么了,而他对于我的选歌能力也是比较欣赏的,每次都喜欢问我“最近在听什么歌啊”,我则是回答“英文歌”,换来的是白眼一片.
文伦还喜欢唱歌,有事没事就喜欢哼哼唱唱的,不过,真的要上正场的话又不行了,不过话说回来以他的歌声也实在是上不了台面,但是我就是喜欢听他五音不全还在坚强的努力着,脸皮厚也成为了一种优点。。
“哎你说,你唱歌这么难听也不知道是遗传谁的哦”我故
喜欢遇见你,我的爱情向左转请大家收藏:(m.bhssujiao.com),看耽美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