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林敏、马六○、陈键等人同案的何世平,曾任原副市长黄超的秘书(后因受 贿24。3万元,被判刑16年);
曾任市府秘书长、当时仍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李英的秘书段少华也因受贿 问题被捕(以后受贿56000多元定案,被判刑5年);
最令人瞩目的是当时任南郡市常务副市长、被称为“财神爷”的赵义同的秘书 阎振利。圈内人士对阎振利其人的底细都不无了解。他原是市财政局的干部,曾因 偷盗摩托车被公安机关拘留,受了记过处分。据说,当时任财政局长的赵义同对其 并无好感。但阎振利颇善钻营,很会“来事儿”,他积极报名“支援西藏建设”, 每次回省城总要去看望赵义同,还带上些“土特产”“进贡”。他在省城休假也闲 不住,帮赵义同安装浴盆、买电视机,揽下了赵家的不少“内务”。赵义同逐渐颇 有好感,认准其人是根“好苗子”。阎振利援藏返省城后,赵义同辞去原秘书,点 名要来了阎振利。
阎振利是个“得志便猖狂”的鼠辈,自恃地位特殊,竟然随便扣压请示报告, 代替赵义同发号施令。有一次他擅自从双江区财政局拿走20万元支票,说:“到时 候由市财政局还。”财政局真的给他圈了帐,财政局说:“我们得罪不起他”。这 正是:惹不起指鹿为马的,跟不上溜顺拍马的。
阎振利善钻空子,为人处事颇有心计:从调到市政府工作后,行政关系、党的 关系却还留在财政局里,两边都管不着他,胡作非为更无所顾忌。 办案涉及的比秘书身份更为敏感的人物是李小华。
南郡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实际是侵吞公款的一个转移站,安c私人 亲信的一个黑窝点。
三
李“衙内”倚仗的是乃父的权势,手下的喽罗也狐假虎威。
李小华是李佩之子,他周围的人喜欢在背后称他为“衙内”,体态略胖,高度 近视,木讷而口吃。初次见面,往往给人笑口常开、平易近人的印象。但稍有深交 即可发觉其骄横、狂妄的不寻常个性。
未到三十而立之年,李小华已经先后兼任两家公司、一家三星级饭店的总经理, 社交场合前呼后拥,好不气派。他的“哥儿们”也非寻常之辈,前边说过的马六○ ——人称湘钢的“马公子”就跟李小华很合拍。花天之下,酒地之上,无所不谈, 无所不为,引为莫逆。
李佩主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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