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有个小缺点——我体力差。这是硬件设施上的残缺,多少都不补回来的。小时候我跑800米特别积极,每次都拼死跑第一名,可是跑到终点站的那一刻,我都是一个方式壮烈结束——晕过去了。
同样,我打篮球也是豁出去地打,可是我体力跟不上,每次就和教练商量好只打前半场的10分钟。女子篮球比赛里面,当时很多人还是业余的。我1米7的大个子,长手长脚,盖人篮球伸手一抓就到手,然后一个转身三步上篮,轻轻松松。那10分钟里我拿下的分数足够我们队奠定乾坤。
但是我现在面对的是墨先生,一个五大三粗热爱打球的大男人,再加上我过度运动,现在还在努力撑住不发抖的双腿告诉我,牛逼得轻点吹,吹爆了就丑了。
不能力斗,只能智取。
我抱着篮球和墨先生挑衅地对视了一会儿。
墨先生搓着下巴,眼神里的跃跃欲试让我胆战心惊。
他说:“我们开始吧?”
我凝重地点点头,远处隔壁几个人打球的声音不断,篮球落地的声音有节奏有力道,一点点激起我好斗的细胞。
于是,我开口,对着远处高呼:“喂,那边的帅哥喂~~一起来打球啊~~~免费提供水咧~~~”
墨先生脸一僵,看着远处几个被召唤过来的高中生,一个个身强体壮斗志昂扬地样子,再瞅瞅我:“你不打?”
我给了他一个微笑:“先让你热热场子。好戏都是留到最后的。”
墨先生皱着眉头,他意识到自己被我坑了。一脸的不爽。
我不理他,把刚买的正品斯伯丁篮球递给其中一个高中生,“帅哥,看的上不?”
那男生不经意地接过球,摸到篮球的那一刻眼睛放圆了,把篮球全身都摸过一遍,看了下上面的条形码,试探着问我:“真货?”
我竖起大拇指,“有眼光。”
几个男孩都凑过来看,明显兴致被这颗篮球调动起来。
我说:“好马配好鞍,宝剑赠英雄。你们打吧,我为未来的篮球之星摇旗呐喊。”说完,退开一步。
几个高中生不知道是因为我这话还是因为那个正品斯伯丁激动,再抬眼看着老墨的眼神都是充满战意,一声高喝:“打不?”
在血气方刚的年轻人面前,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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