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他与日子同样落魄,但不肯与其母同流合污的弟弟黎殇越走越近,两人成了名副其实的难兄难弟。
日子任然继续,贪得无厌的人们仍然蝇营狗苟。
那一天,烂醉如泥的两兄弟互相拖拽著回黎默的公寓。
当推开房门的那一刻,迎接他们的是眼神癫狂的“小姨娘”和一把明晃晃的西瓜刀。
有时候,有的人的心理,真的可怕的像是魔鬼。
得不到,就毁掉。
就像这位钻营了一辈子、抢夺了一辈子,算计了了一辈子的“小姨娘”。
疯狂的女人和两个烂醉的男子,扭打与闪躲,挣扎与反抗,最後,以黎殇的夺刀,反刺进“小姨娘”胸口而告终。
女人的血,留了一滴,墙上床上喷溅的血红一片。
两个男人,一个二十七,一个二十,那一刻都像小孩子一样失了主张。
最後,黎默镇静下来,迅速的吩咐呆若木j的黎殇收拾房间毁灭证据,而他,开始毁尸灭迹。
面对脸色惨白六神无主的弟弟,黎默淡然一笑,“没事,一切有哥。”
可拎著那撑著尸首的行李箱,走出公寓大门的时候,他却茫然了,黎殇有哥,可他呢?又有谁?
即便怨愤著,不甘著,绝望著,脆弱著,他依旧步履稳健的下了楼,开了车,出了市区,来到荒郊。
抛尸之後,黎默开著自己的别克,沿著外环路一圈一圈的跑到凌晨,终於在第三次经过环山公路大拐弯的时候,猛的踩下油门。
别克像是离弦之箭,急s而出,那一刻,他想著,那围栏之下,就是万丈深渊,他就这样随著别克坠下去,就一切都解脱了。
可是看著那越来越近的银白色围栏,迎著昏沈的海岸线,那一刻,他畏惧了,生命本能的微距,让他在死亡的前一秒,打开车门,跳了出去。
随著巨大的碰撞声,那辆曾载过尸体的别克沈入海底。
俗话说的好,人要是倒霉了,喝凉水都塞牙缝儿。
抛尸弃车一切搞定後,黎默拖著疲累的双腿一步一步往市区走。
结果在经过市郊边界的大学城时遇到了一帮骑著摩托的小混混。
那时天刚黎明,街上的人寥寥无几。
几个通宵狂欢的小混混闲来无事,又看到一身名牌的黎默形单影只,再看看自己囊中羞涩,於是恶向胆边生,一场抢劫在光天化日之下开始。
暗夜妖娆爱欲缠
(21鲜币)71
黎默出来的急身上根本没有几个钱,小混混们搜了好几遍也没见油水又失望又气恼,在看看黎默安安静静予取予求的“柔弱”样儿,恶劣细胞疯长,既然捞不著油水,凑一顿出气总可以的吧?
於是,拳脚相加,侮辱谩骂,此起彼伏。
此时,黎默弃车时打消的轻生念头再度苏醒,他不反抗不挣扎,心里想著,就这麽被打死吧,被打死吧。
虽然这样想著,他还是下意识的护住头部,落在身上的疼痛让他浑身颤抖、大汗淋漓,大脑却越来越清醒,视线穿过两手臂之间的缝隙,落向不远处的公路,那里店铺紧闭,安静的像是坟墓。
“突突突……”
突然,一震特别响亮的摩托车发动机声由远及近。
听著声音应该是辆飞速奔驰的重型机车。
可是,近五分锺过去了,那“突突”声依然在“由远及近”中。
不知道是不是他被打傻了,那一刻,他突然特别想看看那辆“嗓门儿”超大的机车。
於是,又是一回合的“拳打脚踢後”,他吐出一口和著沙尘的血,终於迎来了那辆有著“重型机车”的嗓门儿、大梁自行车速度的……轻便型迷你小摩托~
也许,他真是傻了,看著那画面由远及近的小摩托,他忍不住的哈哈大笑起来。
众混混吓了一跳,面面相觑,拳脚也停了下来。
这时,黎默看到小摩托上的骑士,身形纤巧,头戴掉漆头盔,露出一双黑漆漆水汪汪的大眼。
许是听到这边的动静,那大眼看过来,刚好与他的对视,大眼一怔,然後眨了眨。
不知是不是所谓的心有灵犀,那一霎那的目光交错,竟然让他知晓了那骑士的心中所想。
下一秒,他很“配合”地开口大骂,众混混一愣,随即大怒,拳脚再次落下。
他开始模糊的视线看到小骑士熄了火,两腿左右蹬地,轻巧的划著小摩托到混混们的机车旁,快速上锁拔钥匙,然後,调整摩托方向,做好逃跑的准备,深吸口气,对著他的方向大吼“杀人啊抢劫啊!警察叔叔救命啊!”
女孩清亮地声音刺破慵懒的晨昏,激起惊鸿一片。
黎默看著那迎著晨辉高扬头颅的身影,痴迷了。
混混们被这一声叫唤吓了一跳,本就做贼心虚,下意识的一哄而散。
“笨蛋!快过来啊!”小骑士又喊。
黎默这才反应过来,手脚并用、连滚带爬地冲过去,跳小摩托後座。
这时,小混混们回过神来,知道自己上当了,愤怒地谩骂著像他们围攻过来。
小骑士脆吼一声,“坐稳了!”
下一秒,小摩托向离弦之箭冲了出去。
原来,驴拉破车一样的小摩托也可以如此“轻快”的叫唤著跑的飞快!黎默,疑惑的想。
回头看看,因摩托被锁而原地顿足的混混们,他们嚣张的身影渐行渐远,最後变成黑点,消失在温暖的晨曦中。
他因
喜欢玫瑰之争请大家收藏:(m.bhssujiao.com),看耽美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