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在画质上排着单一的线条,整个屋子里除了那种寂寞的沙沙声,再也听不见任何声响,包括我的呼吸声和心跳。我甚至开始怀疑,我到底还有没有呼吸和心跳?!
哎……已经失眠了多少个日夜了?偶尔的浅睡,对于我而言,都是弥足珍贵的,然而,我他妈地并不想去珍惜它!失眠,便失眠吧!至少,这样让我有更多的时间,去想想那个没用的女人,去怀念我们那猥琐的曾经。
猥琐?呵……这个词儿用来形容熊格格,真是恰到好处。貌似认识熊格格之后,我光顾医院的次数明显增多。而且每一次都他妈玩得够狠,俗称惊心动魄。
第一次,我因为懵懂的嫉妒和不成熟的稚气行为,一个人吞下了那么多的饭菜,导致胃痛,呕吐不止,后果严重。幸好,熊格格在家。她用那单薄的身体将我背起,走了那么远的路才拦到一辆私家车。她将我送到医院,为我解开纽扣,脱下外衣,方便医生诊治。那时候,虽说我的脑子有些迷糊,但是意识却是清醒的。
我可以十分肯定地说,在熊格格脱掉我的上衣之后,她曾吸了吸口水,喃喃道:“真……白!”
两个字,只是两个字,却让我险些一口气上不来,就此与这个世界说拜拜!
试想,我当时已经病成那样,急需治疗,她却面对我的上半身,说出那样两个猥琐至极的两个字!
我承认,如果不是我当时的身体状况不允许,我一准儿蹦起来,将她骂个狗血淋头!
后来,不想提起此事的原因,一是怕她尴尬,二是我心怀感激。我并非不领情,而是十分领熊格格的情。如果不是她,我会被直接推入手术室。当然,也正是因为她,所以我才幼稚地吞掉一大锅的饭菜,被送进了医院。这是个恼人的因果循环,我忍!
医院不是个好地方,但是却是每个人都必然然要去的地方。
第二次进入医院,是因为大哥和熊格格逃出绑匪窝之后,我们在医院里完成了逃亡大会师。
当看见熊格格躺在冰冷的白色病床上时候,我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手在颤抖。那种颤抖,源于恐慌。
大家都亲眼目睹了俘姜是如何在乎熊格格的,却没有人知道,我隐忍的感情。
时过境迁之后,我偶尔还会抬起我的双手,嘲笑它们一番。如此稳的一双拿画笔的手,却也能抖成那个样子?呵……
第三次进医院时,我清楚地感觉到自己心脏被烧伤后,那种无法言语的痛的滋味。
尤其是一想到,熊格格冲进火海,是为了救出傅姜的皮箱和我的画稿,我的心便抽痛不已。她的背部烧伤十分严重,被送进医院后,却始终隐忍着,不吭一声。就连医生,都说,熊格格忍耐力过于常人。
这话,让我心酸。
一个女人,只有被人疼爱的时候,才会撒娇,才会喊疼。一个女人,只能依靠自己的时候,才会独立,才会坚强!
熊格格,没有安全感。她就像一只蜗牛,永远慢吞吞地爬行着。却从来不肯丢弃自己的壳。因为她知道,她一旦抛弃了厚重的壳,便一无所有。
熊格格,你让我心疼了,你知道吗?!
为了这份心疼,请你做我的女朋友,让我娇惯着你,纵容着你,宠爱着你。让你,幸福!
思绪万千,惆怅百转,却也不都是那种渴望不及的滋味。
熊格格带给我的快乐,有很多。
烧伤未愈,傅姜突然消失,整间病房只剩下我和她。每当回忆停留在那里,我便忍不住上扬起唇角,发出畅快地笑。
还记得,有天晚上在医院里,我美梦正酣,突然听见一声细微地声响,像是什么东西相互摩擦所发出的声音。
我猛然惊醒,瞬间从护理床上坐起身,下了地,直奔她的病床。
我生怕她睡得不老实,扯动了背后的烧伤,让刚长好的肌肤裂开血口子。
我刚奔至床前,却看见她从卫生间里走出来。她探头探脑,迈着小步,那副小样子显得既招人怜爱,又无比谨慎。
我忙问:“你怎么了?”
她含糊其辞地回道:“没事儿。”
我快速扫了一眼她的病床,发现上面果然有一滩疑似鲜血的东西。
我心中一紧,呼吸一窒,忙扬声道:“你出血了!快,让我看看!”
她微微向后挪了一步。看样子,是准备避开我的目光。
我的心中已然乱作一团,忙上前两步,急声道:“把衣服脱了,我看看!”
她飞快地抬头扫我一眼,然后又转开头,小声道:“我不。”
不?为什么不?如果背部的伤口裂开,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我急了,伸手就要去扯她。
熊格格却再次闪身躲开。
我将她入死角。
她退无可退,最后只能妥协,抬起双手,啪嚓一声拍在了自己的脸颊上,然后呲牙咧嘴地挤出了一句话。她说:“窝答一嘛赖鸟!”
我听不懂她说什么,一心想看她的伤口,于是说道:“给我看看!”
熊格格微微一愣,随即瞪圆了眼睛!就在我以为她要对我咆哮的时候,她却转过了身,背对着我,快语说:“我大姨妈来了!不给你看!”
轰……因为这句话,我被轰炸得体无完肤。
她……她不是伤口裂开,而是来了月经。而我,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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