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换了件衣服下楼就看到一群豺狼虎豹似的人围着一个蓝衫少年报价,那情形让我想到当年陪我爸去土地竞标会的情形,“公厕边上那块地我出三千万!”就这效果。
不过也真是一群败家子,二十两银子一般人要给别人打工二十年才能赚到,他们居然用一百两来摸别人的脚。不过与我“千金难得一见”的威名相比就低俗多了。
蓝衣人冷冰冰的板着脸,懒洋洋的往椅子上一靠,正是刚才撞我的人。
怜水,营业额排名第三的人,第一就不用说了,第二是媚娘。他现在等于说是最火的小倌,难怪这么有“缸”。刚刚听媚娘报告近况时说他是三个月前来的。
我穿了一身白衣,束紧的腰身,偏长的下摆,袖口和衣摆依旧还是我偏爱的刺绣花纹,是我自己绣庄的产品。
虽然我很少出现在沽月楼,但是规矩还是要守的,脖子上的金项链璀璨生辉。
“过来。”我冲其中一个小厮招招手,这孩子长得比较漂亮,我印象也比较深,记得好像叫涟明。
“主子,您吩咐。”几个小子都是我亲自挑的,机灵得很。
“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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