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几声嗽清清喉咙。他发现全场寂静无声,众人屏息聆听。
“由于姚怡岑尚未清醒,我们暂时无法判断案发的确切时间,这必须等到法医对尸体进行解剖后才能知道。不过,我们推测,案发时间应该在昨天深夜。根据我们的了解,附近住户曾经在三更半夜听到吵架的声音。当时邻居多不以为意,因为这种情形已经发生过很多次了。”
林水森继续向记者们讲述警方的发现。
在屋内发出吵架的声音之前,社区晚间值班警卫曾经在接近午夜的时候,看到住在右侧房间,姚怡岑的同学黄纹璇极其男友黄庸宪走出大厦。大概在二十分钟后返回,回来时带了几个装着饭盒的小塑料袋。我们在黄纹璇的卧室里找到了一个笔记本,上面写着每天黄纹璇收入支出的详细记录,根据记帐本里的记录,这对情侣当晚的确是到社区外面的夜市去吃宵夜,并且还打包回来给姚氏姊妹吃。在现场的垃圾桶里,我们找到一些卤味的食物残渣和使用过的饭盒与塑料袋,这也可以证明记帐本里的真实性。以上证据表明,洪国易在进去之前,屋内的四个人都已经吃过宵夜了——也就是说,洪国易进屋应该是十二点以后的事。这对判断凶案发生时间,是非常重要的。
而洪国易稍早前的一段时间,曾经住在这套房里,就跟姚怡岑同一个房间,当时他们处于热恋与同居的状态。但后来因为他的性格原因,再加上经济状态捉襟见肘,根本就不愿意也拿不出房租来,所以其它三人才决定不让他继续住下去。
虽然洪国易和姚怡岑已经分手,但姚氏姊妹并没有料到他会预谋犯罪,杀害早就不想和他交往的姚怡岑,以及力劝他们分手的姚珊钰,所以才会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开门让他进来。再加上遗书中提到的宜真,显示这场争吵应该是分手前的谈判,原因则是三角恋爱。
因为吵得太激烈,所以很可能吵醒了睡在邻房的黄纹璇和黄庸宪。这对情侣也许是出来劝架的,却在劝架过程中遭到洪国易的杀害。我们推理当时洪国易杀红了眼,所以才会殃及无辜。房内的还有七只波斯猫,都是黄纹璇所饲养的, 由于这些波斯猫都没有受伤,因此洪国易对黄纹璇极其男友,应该并没有强烈的恨意。
杀害了黄纹璇和黄庸宪之后,洪国易已经无法回头。他扯断了现场的电话线,不让她们跟外界联络。并且,他以手铐将姚珊钰铐住,在两人的脸上绑了塑料袋,不让她们呼救,并手持长刀恫吓两人,继续跟她们谈判。就在这个时候,姚怡岑的男性好友黄仁维赶到了现场,并敲开了门。洪国易原本想用一套托辞将黄仁维骗走,于是称姚怡岑去早餐店打工了,但他却不知道姚怡岑早在几周前就辞去了早餐店里的工作,并将此事告诉了黄仁维。当他的谎言被黄仁维揭穿后,他又关上了大门,不再让姚怡岑的朋友入室。但此时黄仁维已经知道了事态的严重,而姚氏姊妹的父亲及姚珊钰的男友也先后赶到了现场,洪国易的心理压力骤然增大,在丧心病狂的状态中,他发疯般砍死了姚珊钰、并杀伤姚怡岑后畏罪自杀。
鉴识报告(2)
这就是我们所做出的案件真实场景重演。但是事实真相真是如此吗?就连林水森的心里也重重地划上了一个问号。所有的一切,都是从现场发现的痕迹进行推演的,还缺乏真正的客观证据。
林水森埋着头,看中手里的情况通报通稿,读出了最后几句话:
“我们认为,在姚氏姊妹遭到捆绑之际,她们很机警地藏妥各自的手机,所以才有办法趁洪国易不注意的时候联络亲友,否则姚怡岑也很难捡回一条命。根据屋内散乱无章的血迹流向,以及手机上的血迹,我们判断洪国易当时已经丧失理智,分别拖拉过负伤的姚氏姊妹,不知道想做什么,所以才给了暂时不受监视的另外一人有联络的机会。”
警方的调查报告到此暂时告一段落,接下来的时间轮到了记者的发问。
“洪国易的杀人手法非常残忍,但是被害者其中之一的姚怡岑却逃过一劫。”一名男记者率先发问。“而她正好是洪国易的女朋友,其它三名被害的关系都不如幸存者这么亲密。她会不会是洪国易故意留下的活口?请问警方对这个可能性有什么看法?”这样的说法也有一定的道理,在很多国外的惊栗片里,变态杀手都喜欢在命案现场留下一个活口,希望活口在事发之后,能够完整叙述案发的经过。这对于那种一开始就决意会在最终时刻畏罪自杀结束生命的犯罪者来说,能够满足其变态的心理。最起码,他想让更多人知道他究竟是现场做过什么。或许,这也是一种变异的“个人英雄主义”吧。
不过,林水森并不怎么想。他侃侃说道:“我们认为这样的可能性并不高——因为姚怡岑在送医的时候,生命危在旦夕,几乎就要断气。即使是现在,她都处于生死为卜的状态,究竟能不能逃出生天,我们暂时还不得而知。如果假设洪国易根本不想杀她,那又何必给她造成如此严重的伤害呢?”
一名女记者举手发问:“据说洪国易在当兵的时候,曾经和一位军中男性战友交往密切,关系匪浅,请问他们是不是可能有同性恋的关系?如果真有同性恋的关系存在,那么对这起案件又会不会有所关联呢?”
林水森显然有点惊讶于记者消息的灵通,关于这个问题,就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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