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是距离过于遥远,地位差距过大这些原因。这是原因,但绝对不是主要的原因,不是我对他敬而远之的真正理由。我不想和郑哲扯上关系,主要是因为他让我感到违和。
自始至终都是这样,他给我的极其微妙的违和感一直挥之不去,越是接触就越是强烈。在那栋破旧的老式公寓,我觉得他应该住豪宅开名车;可当我在一个国际性的公司里面见他之后,又觉得……我不知道,但豪宅名车和他也不相称。
“在想什么?”郑哲的声音从我身侧响起。
我想也没想,顺口说:“在想你最喜欢哪本。”
郑哲就笑:“你找不到的。我最喜欢的书不在书架上。”
“这么宝贵?”我有些惊奇,忍不住想问是什么书,但话到临头又强行咽了下去。
讨论这样的话题对我们来说好像太温暖和谙熟了。
可不讨论好像也没什么事做。
我们俩——当然,主要是我——傻乎乎地在书架前面站了有五六分钟,还是我率先撑不下去,投降一般扭过头,正对上郑哲投向我的目光。
他不知看了我多久。白炽灯下,那双静默的瞳孔里反光透亮。
像两滴星星,太过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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