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军娱乐圈并不是他的梦想,他刚上高中那年他母亲傍上大款,做了续弦,跟着移民加拿大。他英语不好,性子又野,怎么都不愿意过去。等他母亲一走他就逃学,他喜欢敲敲打打,跟着地下乐队的鼓手学了架子鼓。后来看演出遇到一个年轻人的乐队,对方主唱兼吉他手见他长相不错,技术也过关,便邀请他加入。那段时间他没事做,就跟着跑场子。后来乐队被一家唱片公司看中,便签了约。因为乐队面貌良好,主唱jue很有作曲实力,第一张专辑他们就创了销售新高,成为乐坛第一天团。他是乐队里年龄最小的那个,出道的时候刚满十六岁,平时其他人也纵容他,每次惹事都是jue帮他跟经纪人求情。乐队几个人都是闪闪发光的人物,他觉得自己即使被歌迷忽视,只要能和他们在一个舞台便好,就算没有人会注意到站在舞台角落里,躲在架子鼓后面的自己。
如果不是那天晚上他执意要开车,或许就不会发生那场车祸。明明还没满十八岁,连驾照都没有,还逞强要试试。jue拗不过他,便坐到副驾驶座,他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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