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到家时天色已经大暗了,停好车后明诚拐到院子外头买了一把菜:丝瓜和黄瓜顶上都带着花,特别是小黄瓜,一不留意能扎了人的手。拎着菜回到院子里时,明楼还在楼道门前等着他,声控灯明明灭灭的,让他的身影也时明时暗。
明诚的脚步先是慢了一慢,才又加紧了,迎着明楼走过去。
回到家后明诚做晚饭,明楼从浴室出来后就端着酒杯坐在一边,确保自己不添乱。
随着切菜的动作,明诚的后颈在灯光下晕出柔和的光,明楼喝着酒,看着人,话到嘴边也并不想掩饰,问他:“阿诚,回来这么久,没朋友联系你吗?”
明诚忙着拍黄瓜,不回头地答他:“不少。但怎么办呢,我不舍得你啊。”
他说得云淡风轻,拍完黄瓜又去拍蒜:“哦,一直抽不出空找地方买肉。还煮鸡蛋吃?”
因为进厨房又要出一轮汗,明诚没急着洗澡,却换了一件上衣——那是明楼的背心,穿在他身上略有些阔了,从明楼坐的位置望过去,正好能看见他背上靠近胁下的那个伤疤。
不是特别大的伤口,更不新,但明楼知道,这是军刺留下的。
以前他和别人喝酒,桌上有人喝得起了兴致,说自己有个本事,能从伤痕认出到底是什么东西伤的,不敢说百发百中,但一百件里错不了一两桩。
这话一说,自然有人不信,撸起袖子就要他猜,结果真的一猜一个准。于是那天晚上到后来几乎所有的男人们都光了膀子,让那个人来认。酒精把白花花的肉熏得泛红光,服务员小姑娘听见响动进来看一眼,又害臊地低头关起了门。
明楼自小养尊处优,身上没伤口,免了这一遭起哄似的宽衣解带。但那天晚上倒是真的叫他看到不少古怪的伤口。有些疤痕的来历他也能叫出来,但另一些,却是的确不曾想到的:比如说哪怕是同一型号的子弹,贯穿伤和嵌入伤可能留下不同的伤疤,有锯齿和没锯齿的匕首,也不一样。
明楼记忆力太好,过目不忘在他这里不算过誉,后来明楼得特意别开眼,才能教一些东西不到心里去。那天的最后,他看着那个第一次见面的、喝得红眼的男人,只是在想,到底是什么经历,给了他这样的本事。
转念一想又释然,天下事,会者不难而已。
“……大哥?”
明诚略带关切的声音把明楼拉回来,他才意识到自己走了神,没有回答明诚的问题。
“想吃煎蛋,溏心的。”
“两个?”
“一个就够了。”
明诚说好,打开抽油烟机。
再小的事情,明诚都会做得专注。明楼望着他的侧脸,忽然笑了,同他说:“什么舍不得,小没良心的,这几年满世界乱跑,没见你一点舍不得。”
面对这句“指控”,明诚只是很轻巧熟练地把蛋翻了个面,然后关火,这才回答明楼:“之前那是不一样的。”
他又垂下了眼,睫毛很长,侧脸的轮廓极美,乍一眼看上去,简直说得上是温驯的。但明楼太熟悉他,又或者从不曾真正地认识他,所以他知道,明诚这个人,骨子里和这个词是扯不上任何关系的。
所以明楼真心为明诚自豪。
并不仅仅是因为明诚是他的情人,甚至也不因为自己是他的兄长。明楼知道,哪怕明诚和他就是萍水相逢的陌路人,骤然相见,擦肩而过,他一定也会对这样的青年赞许有加。
所幸陌路人的假设并不成立。
这么好的一个人,即是他的兄弟,又是他的情人,在这一方斗室里,为他停住了脚步。
所以,哪怕有千千万万的虚假,万万千千的隐瞒,至少眼下这一刻是真实的。
明楼如是想着,便放下了酒杯,走向明诚。
爱欲之人,犹如执炬 完
【楼诚】 it 番外
求婚这回事吧
明诚答辩那天,明楼专门来了一次伦敦。
那是春季学期的尾巴,英航把他的行李丢了,他急急地填了个表,赶去学校找明诚。
飞机落地是十点,到霍尔本已经将近正午。在出租车上他给明诚去了个短信,没回音。
明诚告诉过他答辩九点半开始。明楼吓唬他这个时间不好,很可能中午饭都在答辩室里吃——其实这事他也没经验。明楼自己的答辩一个半小时不到就结束了。
所以他到了后,就安安生生在明诚系所在的建筑里坐下来等。虽然已经是幸存者偏差里幸存的那一部分,明楼还是像所有有过那么点儿家长经验的人那样,那一点点莫明的紧张。
坐下没五分钟,明楼感觉到有人在轻轻拍他的肩膀,侧过脸一看,打他的是厚厚一本软装论文集。而论文的主人穿着他送的西装、他的领带、他答辩时戴过的手表,微笑着看着他。
明楼的眼睛都亮了,可他不笑,高深莫测似的看着明诚:”这么快啊?还是太紧张了被放风出来抽烟?”
对于他的调侃,明诚笑得更开心了,弯下腰抱了抱他,轻快的语调像春末的微风那样令人愉悦:“中午我要喝香槟。你得请客。”
明楼大笑着抱住他:“好啊,明博士。”
还是老样子,两个人都用潘海利根的香水。
分开后,明楼以为明诚怎么也要说一点答辩时的事:比如没答好的问题,比如说主考官的难题,可明诚什么也没说,而是说:“我想送你个东西。“
明楼的笑容加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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