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有,据白秋推断,星之彩会有一个本体所在的位置。只要把它的本体给干掉,所有感染现象都会被解除。这个理论我已经写在笔记里了,要是成功,之后就有对抗的手段了。”
夏启明说:“那万一不是对的呢?万一找不到它的本体呢?”
“那我们就会死。”周辰翊又喝了一勺面汤,笑了笑,“这不是显而易见的事情么。我曾经目睹过星之彩的升空,真的是极度华美的景象,那光华我到现在都忘不了,简直像是群星来到了你的面前。所以别担心,我们大概死的时候,都是很好看的。”
他继续说:“还有就是,在这片区域,还有它们的附庸,大概是猎犬那个级别的。我们发现它可以吞噬一个人的大段记忆,导致人暂时的昏迷,其他伤害暂时没发现。白秋已经很小心了,但还是让他……被吞噬了。”
周辰翊的那个“他”,指的是他们不过七八岁大的孩子。
“他现在还在昏迷,按照经验,大概个月后才会完全清醒,期间的记忆都是模糊的,无法长期储存。在那之前,星之彩如果没被解决,也是时候爆发了。”
“如果你那时候带他回了基地,我们两个又不在了,就别让他知道我们的事情,一点都不要。名字也改了吧,别让他生疑。”
“有什么必要呢?”夏启明皱眉,“他不是你们两个留在世界上的唯一证明了么。”
周辰翊把面里的香菜挑出去:“我俩又不是伟人,要什么证明,他好好活着就行了。无论在哪里,下一代都是新的希望啊,我们没完成的事情,说不定他们可以做到。还有一南,我听说他很聪明了,等从雅信那里学到东西,以后也会很厉害的。”
“大概吧。”夏启明摁灭烟头,“真希望我能陪他和遥遥多几年。”
“你比我厉害。”周辰翊笑说,“肯定没问题的。”
夏启明极其自然地,从周辰翊碗里夹走一大块牛肉:“你也振作一点,和你这老家伙认识几十年了,我还没打算那么快参加你的葬礼。”
“我也希望这样。”周辰翊仍然笑着,“但你不要趁这个时候偷我牛肉了好么?”
他牢牢摁住夏启明还没缩回去的手,把牛肉夹了回来。
第二天凌晨,预警是一起来的。吞噬记忆的侍从和哈斯塔行走过的踪迹,同时出现在检测系统内。
白秋在上场战斗里受了伤,加上还要照顾他们昏迷的孩子,就留在了住处内。夏启明和周辰翊是同一时间出发的,各骑着一个烂电瓶车,一个奔向东边,一个前往西方。
“你们将就一下,城市里还是用这种工具方便。”白秋说,“志愿队伍在城区外准备了车辆和外骨骼,你们去到就能见到了,注意通讯。”
“当然。”周辰翊说,亲了亲她,“我走了。”
时间很赶,他们两个都没来得及吃早餐,衣服也以糟糕的搭配随意套着。白秋就在楼下的早餐铺买了四个包子,分成两袋,热腾腾的挂在车把上。
车子一路开过去,大白包子的热气沿途不断消散,晃晃悠悠。
两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脸上有未刮干净的青色胡茬,带着红灰色的头盔,在晨曦天光下,骑着破烂电瓶车驶向城市尽头。
他们身旁的小摊贩刚刚摆好,叫喊声不断,行人越来越多了,整个城市宁静而美好。没人能想到那两个看起来平凡、甚至有些狼狈的路人,正奔赴战场。
……
夏一南再见到夏启明,已经是他十九岁的时候了。
整整五年没回来,夏启明看上去年纪大了很多,一回来只见了他和乔遥遥,就匆匆到房间里倒头就睡。
他带回了一个孩子,和周辰翊这些年所写的所有厚重笔记。
夏一南知道,这是周辰翊和白秋的孩子,但为什么那两人为什么没一同出现,他已经隐隐猜到了原因——
听说两年前,星之彩再次带着华美的色泽,前往深空。无数灵魂消逝在这样的星光里,再也不见痕迹,地面一片荒芜。
那孩子只记得夏启明带着他的那段日子了,偶尔能想起过去的一些片段,但终归没有印象。
夏一南不喜欢小孩,最开始的半个月内只见过他一两次。印象里就像是看到什么凶巴巴的小野兽,浑身都充满了某种奇特的野性与提防。
据夏启明说,他刚有记忆就在不断追查高等存在的旅途上,整天和兵痞子混在一起,遇到过几场与猎犬的战斗,变成这样也正常。
夏一南不喜欢他,但他很喜欢夏一南,几次小心翼翼地跟在夏一南的身后。
反正也不阻碍实验,夏一南就任他去了。黎雅信现在带着这个孩子,夏一南还记得刚回到基地,她是怎么和那孩子说的。
那时小孩躲在夏启明身后,死命不肯接近黎雅信,黑白分明的眼里带着凶狠。夏启明说了很久,才让他勉强收回敌意,站到黎雅信面前。
黎雅信刚忙完一大堆文稿,脸色很不好,但还是蹲下来,尽可能温柔地说:“你以后跟我姓,好不好?”
小孩当然没有任何反应。
黎雅信并不介意,仍然柔声说:“‘朔’有北方的意思,你以后就叫黎朔吧。”
远处太阳带着明亮的光升起,拉面店和往常一样热闹,店员的身材分外火辣。穿过叫卖的小贩与大街小巷,城市边缘有两尊墓碑。
没有人听说过埋葬者的名字,也不知道其中一人喜欢早餐吃包子,另一个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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