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枇杷成熟的季节,院里的枇杷树还是一样,一成不变的青色。陆云锦的身体越来越差,他在病榻上,看着窗外的青枇杷:“那是酸的吗?”我将枇杷取下,耐心的除了皮,陆云锦尝了一口,摇头:“不酸。”我轻笑:“是吗?原来已经不酸了。”陆云锦将唇轻轻贴到我唇上。我弯弯嘴角:“不酸,甜的。”
那天陆云锦说想看看巷口,我抱着他坐在门口,陆云锦看着巷口:“这巷口少了一个沈筠卿,却多了一个桓书雅。”又迷迷糊糊说了些什么,我一个都没听懂。陆云锦说冷,我抱着他进屋。
枇杷成熟的那几天,陆云锦走了。我将他抱在怀里,像抱着那人一样。我亲手将陆云锦火化,将陆云锦的骨灰埋在了院里的枇杷树下,那人现在不会孤独了,是吧?陆云锦会陪着那人。即使我不在了,那人还有可以说话的人。
时辰差不多了,该回天庭了。
几个平日里交情不错的都替我可惜,说我犯下大错,我说我解脱了,他们不信,还说:“谁不想当神仙?神仙自在,多好!”那是他们没沾过情这个字,不知道情的厉害。情是世间最厉害的□□。我记得有人说过:“问世间情为何物?可教生者死,可教死者生。”我当时只道是玩笑,现在才觉得何其贴切。那人让我如行尸走肉,我让那人长存于世间。
神官读了玉帝的旨意,我没听他说了什么,大概就是我落得如此下场,大概是咎由自取罢了。我从诛仙台上跌落,没想过后悔,只是可惜了那院里的一树枇杷便宜了别人;只是可惜下辈子不能再守着那人;只是可惜没对陆云锦说一声对不起。
只是可惜从此以后,我与那人两不相欠,再无交集。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道为什么,写着写着眼睛就模糊了。大概是老眼昏花吧。
☆、第1章
今日的天庭特别热闹,我看着那个高高在上的人,只听见他开口:“月老,你可知错?”我不知道说些什么好,本来就是我错了,认个错也没有什么:“小仙知错!”那人的威严神圣不可侵犯,压得人喘不过气来:“你可知你犯了多大的错?三界之内的姻缘都给你搞混了。”我只能尴尬笑笑。
某天喝酒喝多了,有句话说得好:喝酒误事。本仙可不是喝酒误事那么简单了,我把姻缘簿一翻,大笔一挥,硬生生将一些人连在一起,坏了不少人的姻缘,尽管本仙已经很努力的在弥补。可是还有一个凡人的姻缘没了,原因就是两个情敌为他吃醋,两个人后来互殴都死了。
玉帝略有无奈的看着我:“罢了,既然你已经尽力弥补,这次就不罚你了,凡间那个没了姻缘的凡人,你要怎么做?”我也想了一番,玉帝与我商量出来的结果就是护那凡人一生平安喜乐,寿终正寝。届时功德圆满,本仙也算弥补了过错。对于这个弥补方式,本仙非常满意,一个凡人的一生于神仙而言何其短暂。后来才觉得我错了,若是可以,我希望伴那凡人一千年,一万年看地老天荒,看斗转星移。
天庭上的神仙都来相送,几个平日里关系好的还说我下界回来时记得带些土特产,我开玩笑说:“凡间的人挺多,到时候我回来,带一个凡人回来好了。”几个神取笑我:“到时候记得把夫人带上天庭,我们身为你的至交好友,理应给你把把关。”我闻言笑笑,化作一道极光,飞往下界。
人间的七皇子死了,溺水死的,死时不过十五岁,七皇子魂归地府时,本仙占了他的躯壳成了冒牌的皇亲国戚。七皇子桓书雅为人调皮但又是个很暖心的孩子,跟他老爹一样是个怜香惜玉的主,看不得美人掉眼泪。我还未成仙时,也是大富人家出身,经常跟着几个好友出入烟花巷柳,后来也不知怎的,突然想开,跑去当了道士,再之后就成了姻缘仙。
本仙向来不喜欢动弹,所以当宫里的人看到昔日调皮的七皇子突然变得安静沉稳,都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感觉,平日里经常被七皇子折腾的几个宫女太监激动地眼泪都掉了下来。很可惜的是,本仙安分了没多久,就被三皇子和四皇子带坏了,经常跟着三皇子和四皇子出宫,去逛所谓烟花巷柳。
胭脂楼是这长安城最大的秦楼楚馆,我与三皇子和四皇子去那时,都是二人掏钱,为了排场,有时请了一堆的达官显贵之子包下了整个胭脂楼,场面壮观。那些达官显贵之子回去给老爹骂的时候,也有了挡箭牌:“三皇子和四皇子邀请,不能不给面子啊!”于是一群纨绔天天都在深墙里盼着皇子送帖子。
那天两位皇兄有事,不能陪我:“小七,皇兄今日有事不能陪你出去,这钱你拿着,要什么买什么。”两个皇子虽然也不是太正经,但是对我来说,确实好得没话讲,就像平常人家的哥哥,弟弟犯错被打时,一堆哥哥上来护着挨打的弟弟。
我拿着那一袋银两,想了许久。
☆、第2章
拿着那袋银两,我逛遍了全长安城,吃着我很久没有吃的糖葫芦。不经意间就逛到了胭脂楼门前,那里的老板已和我是老相识,看到我就立刻招呼我进去。胭脂楼的人看到我来都往我这儿挤,他们都只知道我皇兄花钱大方,却不知道我花钱抠得不行,整个长安城逛下来就只买了一串糖葫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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