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遗憾,我起初想写的并不是歌颂我们伟大的爱情,而是简单的诉求林复能健康平安的过完这一生,但转念想想我陪在她身边,定也能保护她平安快乐,于是大手一挥,写上了那也不错。
放完孔明灯的第二天,我正好要路过放孔明灯的附近,本来是想要打车去,可突然来了兴致,便开始步行,我在清洁工打扫的垃圾堆中看到了熟悉的字迹,是我的字迹,是我的那盏灯,大家都明白孔明灯总会坠落,将它放上天只不过是求一个寓意,所以当时的我欢天喜地的将它捡了回家,那是多么不容易呀,我的孔明灯竟然被我放上天,又被我捡了回来。可现在想想,被我捡到的孔明灯,是上天不愿接受我这个愿望所以退给我了吧。
时间的洪流冲淡了我和林复在一起那些曾深刻印在脑中的日日夜夜,第二天我就答应了男人,在男人惊喜的神色中说出下个月想结婚的念头,男人更是二话不说便答应了,但在结婚之前,我想我有必要去美国见她一次,不带责问,也不抱有复合的希望,单纯的去怀念一下,怀念那时的她,也怀念那时和她在一起的我。
暴乱...真是可笑...在大美利坚合众国的国土上,我竟然成了恐怖分子暴乱的牺牲品,肋骨处被暴徒用大扳手狠狠击中,我躺在机场候机厅光滑的大理石地板上,看着远处被一枪爆头面目全非的人,暗自庆幸自己还留有一口气。
脑子嗡嗡作响,混合着民众的惊叫,以及机场外不断的警笛的喧嚣。视线有些模糊,我一直觉得生死有命,死亡并不可怕,可现在我却被拉入一个巨大的黑洞,我有些怕了...我突然意识到,我不曾放下过林复,找着冠冕堂皇的借口来到美国,也是因为思念过度,想见她一面而已。
林复,你还好吗?
林复,你还记得我吗?
林复,我想我会抱着我对你的爱,永世长眠。evereep。
疼痛侵袭了我的意识,最后的记忆定格在脑中朦胧出现带着痞笑的林复身上。
end
☆、总裁有道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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