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是一段骨髓香腻的棒骨,润之伤口恢复极快,迅速胖回了平均水准。
这一日傍晚,小乞丐如平日一般将烤好的肉放在润之窝棚口,依依不舍地朝里头忘了一眼,离开时并未注意到身后跟着的人。
待回到小巷子旮旯里,小乞丐朝将灭不灭的炭火里丢了块木头,又从墙根儿里拖出来一个破筐,仔细吹掉上头的雪沫,伸手打里头拉出一截胳膊——那胳膊粗壮黝黑,断口参差,已不怎么流血,明显已经死了多日。
他从手肘处片下一块好肉,仔细放回雪里埋上,又切下没啥肉的手指头,用竹篾串着,打算自己烤了吃。
润之胃里一阵翻江倒海,简直要呕于当场,原来这几日吃的肉……呕……
小乞丐这才注意到润之,连忙拘谨地站起来,甚至让出火堆旁边的地方给他坐,却见他面上一片铁青,显然是气狠了,他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便低头不停揉搓破烂的衣角。
润之好半天才缓过一口气来,心中没来由地一阵酸疼,他快步走过去,拉过那孩子的小手,展开,在手心里写了‘丰绅’两个字,指了指自己,又一笔一划写了另外两个字,末了指了指他。
小乞丐不识字,但他明白那人这是要自己了,后面这两个字便是他给自己起的名字了,心中一时喜忧参半——喜的是从此后有人相依为命,忧的是万一这人知道自己不识字,会不会改变主意,又不要他了?这么想着,便赶紧攥紧手掌,生怕那两个字飞了似的,连跑带颠地去找难民营里最有学问的老郎中。
老郎中告诉他,那两个字念“琰丰”。
打那以后,小琰丰便住进了润之的窝棚,两人合力将窝棚扩建了一下,润之又回忆着柳凤雏传授的手艺,动手添置了些木头家具,竟也有模有样。
这个孩子的懂事与自立完全超出他的预料,润之渐渐明白,为什么他可以在如此混乱的难民聚集地活下来,不仅仅如此,小琰丰虽然生得小于实际年龄,力气却是极大,跑得极快,无论是施粥还是放粮,总能赶在一众难民之前,白日里叱咤风云地抢夺粮食,夜里又偷着上山打些野物囤起备用,与其说润之‘收养’他,还不如说是被他供养着。
后来到底不让他吃人肉了,小琰丰觉得挺可惜,人肉虽不算最好吃,但一者得来不太费工夫,二者体格大,一个人可以吃很久,但不论如何可惜,润之不让吃,他就再也不吃了。
不用为了食物疲于奔命的闲暇之时,润之偶尔在他的掌心写字,每日写一个,也不教读,让他自去找识字之人认去,为着这几个字,小琰丰唤他一句‘师父’。
慢慢的,他发现这孩子极其聪慧,每日一字远远满足不了他,便又用小木棍在地上写诗,写一行擦一行,存心与他为难似的,不料小琰丰竟能过目不忘,第二日就能一字不落地背诵给他听。
大浪淘真金,乱世葬英豪,这样的旷世良才,却终究埋没在污泥之中,润之打心底里惋惜。
不知为何,这个孩子的到来似乎令润之沉寂了许久的人生产生一丝裂痕,透出一线阳光,求生的yù_wàng也在这一线阳光的照射之下越发膨胀,想要活下去,想要活的好。
他终于懂得,原来人活着是一种本能,但活的好却是本事,活着,总要为点什么,为了什么人。
半年之后,难民被白莲教教众冲散,集体向西迁移,至乌里雅苏台。
大漠寒风凛冽,难民们将窝棚扎得紧凑,勉强取暖,润之与小琰丰在窝棚周围拓了一小片土地,还用地里捡来的碎稻子酿了几坛子酒,埋在大铁树底下,甚至圈养了三头野山、两只野芦花鸡,日子慢慢好过了起来,也算是有声有色。
许是忍饥挨饿的苦日子过久了,小琰丰每次进食都慢不下来,有次整吞了一个鸡蛋,吓得润之给他拍了很久,生怕这个鸡蛋要了他的小命。食物充足时,小孩长得越发快,个子抽条一般生长,草鞋要一个月新编一双,终于撵上了这个年纪孩子的身高。
有时候望着他的背影,润之颇有种‘吾家有儿初长成’的欣慰,他不曾其力亲为,却似乎渐渐懂了为人父母的心酸,他一路从风雨里走来,人世苦楚尝了个遍,再回头望时,发现那个能为他遮风挡雨的人,已离开他太久太久了。
润之的伤已痊愈,逢狂风天之前却落下了背疼的毛病,小琰丰便日日把小手搓热了给他推背,一推便是大半夜,他的背上有一道伤疤,从肩胛一直到腰下,如今已生出新肉,依稀还是能看出当时的惨烈,小琰丰不敢开口问,也知道问了他也不会说。
他学会的诗越来越多,后来难民四散,老郎中在半路上被白莲教的马踏死了,便再无人教他生僻字的念法,好在大部分常用字已经学会,偏旁部首都认得,能自己猜个大致。
有一日他出门领粮食,回来早了些,见润之背对着他在地上写字,待他围上去看时,又赶忙擦了,只看见最后一句——
为君风雨下西楼。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倒计时
☆、声色归
为君风雨下西楼。
每一个字他都认得,怎么连缀在一起就看不明白了?前面是什么?总不会只有这一句吧,求知欲令小琰丰心中好奇不住,他心里念着,口中不自觉地就喃喃出来,“为君风雨下西楼……前面是什么?”
孰料润之甫一听见这句话竟浑身一震,好似被撞
喜欢遗传性误国请大家收藏:(m.bhssujiao.com),看耽美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