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万一真的找到他了呢?不是已经知道他最后出现在瑞武镇了吗?不是萧擎泽已经帮忙找了吗?温成的人脉那么广,一定可以找到的,不是吗?
就算只是为了一句拒绝,他也认了,只要让他再见南宫慕辰一面就好,一面就好。
找了整整六年,听到了他的消息,不顾一切地回去,在熟悉的地方再一次看到这人的时候,才知道,原来这六年,他和自己不止见过一次面。
真的是命运和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作者有话要说:
懒癌晚期的我终于把安珩的番外写出来了。
但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短。(又一次想要拍扁自己)
第49章 长相忆(捉虫)
萧擎泽没有追到苗疆去,因为在半路上遇到了回来的璇御。
璇御是一个人回来的,萧擎泽看到璇御身上没有半点打斗的痕迹,就知道出事了。
没错,璇御没有找到木尘,只带回了苗疆巫人已死的消息和木尘的遗物。
论速度,璇御和萧擎泽都应该赶在木尘之前就到了苗疆,但是,璇御万万没想到,自己这么快的速度,最后竟然还是没有赶上木尘。
璇御到的时候,苗疆巫人已经全部毙命,木尘不知所踪,只在院子里的树下留下了一份给萧擎泽的血书。
璇御问了附近的老百姓,都说是有一天晚上看到一个和他穿着一模一样衣服的黑衣少年进了那地方,他们听到了打斗声,大概持续了三四个时辰,后来就再也没见过那个少年,第二天发现那些人全死了。
苗疆巫人作恶多端,死不足惜,所以根本没有人给他们收尸,木尘的血书也就没有人发现。
黑衣是麒麟阁死士出去执行任务时的专用夜行衣,所有死士的衣服都一模一样,那个黑衣少年只能是木尘。
以一人之力一夜之间灭了苗疆巫人以及他的三十二随从,璇御光是想想,就能想到那晚的打斗有多么激烈,更别说看到院子里的一片狼藉和斑斑血迹。
只是璇御找遍了所有地方,都没有找到木尘。
生死未卜。
璇御想起木尘曾经打伤璇素的事情,猜他应该是受的伤比较严重,躲到哪个地方去疗伤了。
但是,当他看到那混着泥土和血的衣服碎片的时候,璇御知道,木尘这一次,是尸骨无存,也只剩下这一个可能了。
衣服碎片之中还有一块相对比较完整的,就是木尘亲手写的血书。
萧擎泽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愣在原地半天都没个反应,平日里泰山崩于前都能安然不动的人,此时却像是被人点了周身大穴一样一动不动。
木尘,他真的不在了?
萧擎泽颤抖着手缓缓接过璇御递上的血书。那血书是木尘夜行衣里面的衣服的衣角,上面的字,是木尘的字迹。
“缘未断,愿再续。”
木尘的字不再是大气磅礴,萧擎泽一看便知道木尘是费了多大力气才颤抖着写下这六个字,断断续续。
看到那六个字,萧擎泽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一大滴一大滴滴在手上的布上,心脏翻绞着疼到他根本直不起腰来。
木尘,你怎么就舍得!你怎么就舍得扔下我一个人!
手上死死地攥着那一片薄薄的布,萧擎泽似乎还能看到木尘试穿自己送给他这件衣服时的笑容和红红的耳朵,这件衣服,是他送给木尘的第一件衣服。
如今,人已经不在了,只留下衣服的衣角,血迹斑斑,还混着泥土,上面写着萧擎泽最不愿意接受却只能接受的事实。
木尘,对不起,我错了,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不是真的想要让你去,我不是想要害死你,木尘,你回来好不好?
一路上浑浑噩噩回到麒麟阁,萧擎泽就像是被人抽了魂一样。顾枫的信已经到了好几天,信上说,南宫慕辰已经重出江湖,具体在哪里还需要萧擎泽自己去查一下。
萧擎泽让人把消息捎给了温成,安珩就在瑞武镇,应该是能知道的,而自己,从对木尘说出那句“我不管你,你去”的时候,已经没了要找南宫慕辰的理由了。
安珩,替我幸福下去吧,木尘看到了也一定会很开心的。
现在的萧擎泽只有满心后悔,还有对自己的恨。那个人,当真是不给他留一点点念想了吧?尸体遍寻不见,连住的地方,要不是萧擎泽曾经来过,他自己都怀疑这是走错了地方,就连一点点,一点点木尘的气息都没有。
“萧擎泽,你从来都没有爱过一个人,所以你永远都不会明白,那种感觉。”
为什么当时候那么气?是因为他用那种语气直呼了自己的名字,还是因为他说了实话?说到底,还是因为他执意要去苗疆。可是,木尘,你知道吗?我萧擎泽这一辈子只动过这一次情,你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
我怎么可能不明白爱一个人的感觉?舍不得他难过,舍不得他吃苦,舍不得他受伤,哪怕他皱一下眉,心里都要难受。我怎么可能不明白,木尘?
可是那个人,他回不来了,他也不会知道了。
萧擎泽真的后悔了,明明知道他只是瑶光死士,却让他去办一件天权都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结果,不出所有人所料,尸骨无存。
他不过是气,气那个人的没大没小,气那个人不理解自己舍不得他的心,气那个人永远一针见血毫不留情地说话。可是那个人也为他挡过刀,挡过剑,为他出谋划策,为他伤心,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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