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莫新群说这些的时候,眼睛盯着窗台上的一个花瓶,里面插着几支鲜花。他是个中年单身汉,活了半辈子,孤身一人,没什么正经事业,从十七岁被彷城走私大佬看中招揽到手下——准确地说,是被和永联最大的竞争对家当棋子养,就一直搞些踩着法律边缘的营生,脑子似乎也不太聪明,一向活得又粗糙又流氓,不娶老婆算是他降低自己社会祸害值的壮举。
这样的人,竟然在家里养着鲜花。花瓶旁边还放着一瓶只剩了三分之一的营养液,可见他长期养花。
曲景明记得,在彷城的别墅里,也到处放着花瓶。那年搬回别墅住,陈老太还很是忿忿地把所有花瓶给收起来,廉价买给两条街外的花店了。因为那都是莫淑芳在世时的东西,她爱养花。
“我也知道自己是一颗棋子,那时候我的主要任务就是掌握和永联的情况。我就从莫淑芳入手,更加频繁去看她,次数多了,她有点被感动,愿意理我了,我就能得到一些信任。但她还是不认家,她恨她妈刚死,她爸就娶了我妈。”
听到这里,曲景明下意识去看齐主任,老太太从进门坐下起,就靠着沙发扶手,半眯眼睛,有点疲惫的样子,老神在在地听她儿子讲故事。
曲景明看过去,她才倦怠地抬了抬眼皮,说:“她妈跟我是好朋友,死前叫我照顾她一家,我看结婚最方便,她爸也没有意见,就结婚了。”
这理由令人叹为观止。但放在这位老太太身上,似乎说得通。她硬邦邦地活着,衡量事情的标准是某种极端的理性,只计算如何最大程度解决问题、并只承担最小的损失。感情之于她,仿佛真的淡薄到可忽略不计。
莫新群对他妈这个特质习以为常,听着他妈的话,一脸冷漠。但他显然没跟着他妈长。他感情丰富,甚至深刻地陷在感情里。
“我答应给我老大做事,就是为了能接近莫淑芳。起初,她还不知道我也做走私了,以为我只是代表家里去看她,对我没有什么防备,可是很快她就发现了,她真的很聪明……但我还是想办法把监视她跟和永联的工作做下去了,不然我想到老大派别人做,我就受不了。”
“这件事我从十七岁开始做,做到二十七岁,整整十年,她怎么给和永联做小,生孩子,扶正,我全都再清楚不过了,直到那年,我老大和另一家想把和永联吞了。出事情那天,我……我…...”
他抬起双手,捂住脸,很深地吸了一口气,再放开手的时候,眼睛就红了,又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烟,就想点。但火机还没打燃,就被齐主任踹了一脚:“想我早点死是吗?”
他哆嗦了一下,张张嘴,想说什么又没说什么,只能咂咂嘴收起烟。经过这一遭,他也平复了些,继续说道:“他们要吞掉的意思,是要做掉和永联这个掌舵的,我......”他提了一口气,顿了片刻,眼神有点寒意,“求之不得。”
“那天晚上饭局,彷城几个大佬都去了,喝得比较晚。但是和永联没喝多少,他这个人很自控,自己一个人开车还会喝疯一点,如果要载人,他是很严格把控自己的酒杯的,我当时没在意这个细节,以为他是一个人回去……我就按老大的意思,给他的车做了点手脚。”
“后来散局,我听到他给莫淑芳打电话,才知道他们要在阜口服务区加油站过后汇合,我吓坏了,想办法躲过我老大的眼睛,就赶紧追去了,在服务区追上了他,也见到了莫淑芳。我求莫淑芳不要上他车,但那时候她早就不相信我的话了,也知道我的心思,根本不理我,我也不敢告诉她实话。”
“我缠着他们,她很生气,要我以后不要跑到她眼前去晃。她不听劝啊,我拦不住,眼睁睁看着她上了和永联的车,我也开车跟着。在车上的手脚怎么做,先前都是计算设计过的,我心里琢磨着什么时候会出事,急得要命,差点就要撞上去了,这时候他们突然停了车。”
“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停下,心里非常忐忑,既怕他们是发现了车不对,又怕他们继续开,因为前面的路也做了手脚,他们一定会出事的,我不能让他们过去。所以我又下车想拦他们,莫淑芳也下了车,我特别高兴,觉得有救了。”
“可她给我塞了一瓶水,像哄小孩一样,说她今晚去港口收货,就是你老大原来想要的那一批,记好了,回去找你老大要糖吃吧。她还……还拍了我的脸,她……第一次碰我。”
最后一句话从莫新群嘴里吐出来,像烟一样轻,包裹着一种很珍惜、碰也不敢碰的情绪。接着,他就崩溃了。
曲景明眼看着他一个年过四十的大男人,眼泪大滴大滴地掉。他自己还没发现,可能是泪水淌过脸上见痒了,才发愣地摸了摸双颊,沾得满手眼泪,又眼瞪瞪盯着自己的手掌看,过了片刻,哭声才迟到地从他喉咙挤出来,破破碎碎的,听起来极力压抑,又不能自抑。不一会儿,就哭成了一个小孩儿,整个人蜷起来,脸埋在手臂与膝盖圈出的范围里。
他说:“我对不起她……是我害死了她。”
他能交待、需要交待的也只有这么多,后来的事情已经很明白了。当时,尽管走私已经衰落,但彷城这座沿海小城镇的经济繁荣,依旧是由这些大佬的生意支撑起来的,他们在当地拥有不可思议的话语权。而这些敢闯敢做的人,许多都已经把生意做到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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