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念,病床上的人颦眉舒展,眼神透出亮光来。
失忆!
可以说自己失忆了,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自己对夏煜人生的空白认知。
但,仅仅一氧化碳中毒和失忆根本扯不上半点关系。幸亏宫骜是个喜欢读书的人,曾经读过一些心理学的书籍,那么这个问题根本就不是问题了。
可以解释为:因为目睹了五米外,那具凄惨并血淋淋的尸体后,内心受到了强烈的冲击,而无法接受,所以选择失忆。现实中这样的例子太多了,完全说得通。
但这样的失忆总是暂时的,所以,宫骜必须得在一定的时间内,将夏煜的人生了解的非常清楚,到时候再告诉大家,记忆已经恢复。
即使如此,宫骜仍然对夏煜产生了好感。
不仅因为自己在他身上重生而感激他,更是因为自己和他的出事地点竟然这么接近,也许冥冥之中,这就是一种缘分,一种安排和一种宿命。
得知自己的死讯后,爷爷也不知该如何伤心,一定要赶快出院去看望爷爷才行,实在不行就告诉他自己重生的事情。宫骜现在唯一的亲人就是爷爷了,还好还有爷爷,宫骜并不是一无所有。
咚咚,敲门声响起。
以为是护士,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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