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鬼脑袋劲儿还挺大,骨斑人猝不及防,被撞了个踉跄,险些摔烂。
开门大吉!鬼面飞头似乎很是得意,若是生了尾巴必定翘上天了,好在还有一双死鱼眼撑着。
含辞怀疑自己看错了,这鬼脑袋的眼珠子竟然从眼眶里弹射出来二三寸,接着又被筋脉拉回去,安然无恙地转了几圈,红光一闪,竟像是抛了个媚眼。可骚!
得意不过半刻,骨斑人一巴掌抡过来,它就愣头愣脑地被拍飞到树上,砸出一个窟窿,俨然是颗废头了。
一道黑影一阵风似的急急闪过,黑衣人停在鬼面飞头边上。鬼头像见了亲娘一般,委屈巴巴地在他的脚边蹭了两下。黑衣人伸手安抚似的摸了摸它的大脑袋,小心地将它收入宽大的袍袖之中。
含辞被一只有力的手一把拉起来,撞在金蕊胸口。
金蕊嗅到他身上鬼头的味道,皱着眉,纠结万分终于是忍了将小和尚丢到一边的冲动,一朵大菊花按在他脑门上,此时含辞才发现那个捡鬼头的黑衣人正是千风。
骨斑人被地面乱七八糟的震动搞得有些晕头转向,打着旋挥爪。金蕊一脸嫌弃:“这什么玩意儿?!”
千风:“……这是庄家少爷。”
含辞惊讶地望向千风,觉得不可思议。
如果不是千风的斗篷遮住了脸,那么他的脸上一定明明白白地写着“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八个大字。
仿佛感受到金蕊侮辱人的目光,骨斑人居然准确无误地朝这边扑过来了。
金蕊管他庄家少爷是哪根葱,毫不留情地踹出一脚。
天知道他这一脚是何等威力,骨斑人被踹断了几根可怜的肋骨,滚在地上像一只甲壳虫。
而这一脚踹出之后,金蕊心中快意的同时忽然咯噔了一下,心道不妙,又让小和尚见着他残暴的一幕,回头小呆子又该不理人了。
他不知怎的,一天比一天更在意小和尚的看法,明明他打从心底里觉得小和尚呆头呆脑,说出来的所谓道理也都是无稽之谈,可笑得要命。不过骄傲如他,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呆和尚给左右的,只要这种自我认知稍稍冒出一点芽,他就得捏死。
让一切荒谬的念头死在摇篮里——金施主是这么跟自己说的。
果然,含辞盯着他看了半晌,终于开口了,金蕊脸上一副理直气壮泰然自若的样子,心里实则有些慌。
含辞:“金施主,凡事留有余地,莫要置人于死地。”
千风道:“金蕊已经手下留情了,不然此刻庄少爷已经断成两截……”
金蕊不但没感激千风替他说话,反而瞪了他一眼,脸上写着“多嘴”二字,千风不由叹了口气。
眼下不管是庄扶邑还是骨斑人,都不足为患,危机解除了,含辞询问前因后果,千风便解释了一番。
“听闻傩族传承着一种秘术,名为‘枯骨生皮’,即借死人之骨生出活人皮相。简而言之,这是一种易容之术,施术者可以伪装成受术者的模样,借用其身份迷惑他人。”
傩族虽然冠以“族”之称谓,其实并非什么氏族,而是一群会使妖法且怨念深重、意图报复社会的人凑成的一个组织。
可巧,跟金蕊还有点沾亲带故——这个组织来自雾城浮石。
含辞:“那庄少爷怎么会变成这副模样?”
枯骨生皮既然是借死人之骨,那么受术者必然是已死之人,而庄扶邑显然变成了怪物,实在是匪夷所思。
“因为这种秘术有缺陷,”千风道,“此术只能生出一张皮,而死人枯骨所生之皮无法长久保存,会日渐腐烂。因此有人对此秘术进行了革新,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将生人之皮肉剔除,骨架保留完整,而使人达到一种半死不活的状态,如此一来,就能利用骨架保养皮相。庄少爷正是中了此术,他的骨头上那些大小褐斑就是因为保养皮相而受到腐蚀所致。至于为何跑出来作怪……”
恐怕还有人在背后操控。
千风的话音未落,忽然有异响传来,窸窸窣窣,有人过来了。
“哥哥!”
含辞闻声望去,看见一个白衣少年一步三晃地靠近了在地上徒然翻滚的骨斑人。那少年的白衣上到处是脏污和血迹,大片被染成了红褐色,凌乱的黑发之下眉眼如画,是孟咎言那张见过一次就不会忘记的脸。
孟咎言见到如此一个模样骇人的怪物,非但不怕,脸上甚至浮出笑容,他竟在骨斑人身前蹲下,纤长白净的手轻抚那丑陋的骷髅。远望去,竟有种妖冶诡谲的美感。
孟咎言将一张面皮覆在骷髅脑袋上,双手捧着它的“脸”,十分小心翼翼,仿佛捧着一件易碎的稀世珍宝,还唤这怪物“哥哥”。
含辞在不明就里之时习惯性地望向千风,千风会意道:“这其中有一段渊源。”
庄家老爷庄扶登有过两任妻子。他并不喜欢第一任妻子,碍于父母之命不得不娶。
他的第一个夫人生下庄扶邑之后不久,他遇见了使他倾心之人。
庄扶登也是个薄情郎,一点也不念多年的夫妻之情,与情人合谋,在自己的夫人出门祈福的路上派了一群人谋害她。哪知这些地痞流氓见夫人貌美,心生歹意,将人玷污之后丢在荒野里。
这位夫人不堪忍受此等侮辱,想要寻死,哪知阴差阳错地被一位屠户所救。屠户无妻子儿女,正好将她捡回家做老婆,不久后她就被发现怀孕了。然而腹中胎儿的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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